泰安长城中学2013年高考招生体育测试实施方案
2013/4/18 8:58:43
根据山东省招生委员会下发的《山东省普通高校考试招生体育测试实施办法》,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领导小组
组 长:王祖丽
副组长:刘庆良 李 宁 陈裕前 王德海 张万泉 赵 越
成 员:巩玉兵 李广斌 陈长征 张纪广 赵 飞
二、实施办法
1、报名工作
根据山东省招生委员会文件要求,凡报名参加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需报名参加体育测试,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先报名再申请免试。
报名工作由教务处、高三级部统一组织,4月10日前完成,并按规定完成确认。
符合免予体育测试条件的考生须填写《山东省2013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免予体育测试考生登记表》(以下简称《免试登记表》,并提供相关证明、证书等原始材料及复印件1套,确认时报泰山区招生办公室。
2、体育测试组织
体育测试工作在领导小组领导下,由艺体处组织实施。
体育测试下设各项目测试组、场地器材保障组、安全保卫组、检录与资格审查组、咨询与编排组等职能小组。
体育测试时间定于2012年4月17日进行。补测于4月24日进行。测试成绩经核对确认后于5月10日前上报。
3、体育测试项目、分值及具体实施
体育测试项目男子有1000米、立定跳远、掷实心球,任选2项;女子有800米、立定跳远、掷实心球,任选2项。各测试项目评分标准见下表:
表1: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评分标准
分数
男子1000米(分.秒)
女子800米(分.秒)
9
3′39〞以内
3′38〞以内
7
3′40〞-3′58〞
3′39〞-3′58〞
6
3′59〞-4′33〞
3′59〞-4′23〞
5
4′34〞及以上至完成
4′24〞及以上至完成
表2:立定跳远、掷实心球评分标准
得分
立定跳远(米)
掷实心球(米)
男子
女子
男子
女子
9
2.55以上
1.97以上
11.0以上
7.6以上
7
2.35-2.54
1.77-1.96
9.1-10.9
7.0-7.5
6
2.11-2.34
1.56-1.76
6.9-9.0
6.2-6.9
5
2.10及以下
1.55及以下
6.8及以下
6.1及以下
具体测试实施如下:
(一)测试方法及要求
1.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
(1)场地器材:校田径场,秒表,手工计时。
(2)采用不分道跑的方法进行测试,每组测试人数为10人。
(3)采用站立式起跑。
(4)执行计时和确定成绩按田径运动竞赛规则的单项规定执行。
2.立定跳远
(1)场地器材:使用沙坑在沙坑近端于30厘米处划一起跳线,起跳线附近区域与沙坑在同一平面上,起跳区地面应平整安全。考生在规定的起跳线后起跳。工作人员随时平整落地区域,避免出现穴洞。
(2)动作规定:双脚自然分开站立,站立在起跳线后,身体任何部位不得触线,原地双脚同时起跳双脚落入沙坑,不得有垫步或连跳动作。动作完成后向前走出测试场地。测试时不准穿钉子鞋。
(3)测试方法:实行分组分轮次试跳,每10人一组,每人试跳2次,每次均丈量成绩。应以考生身体任何着地部位距起跳板最近点的后缘至起跳线或起跳延长线的垂直距离丈量成绩。丈量的最小单位为1厘米,以2次试跳中之最好成绩为最终成绩。
3.掷实心球
(1)场地器材:校田径场,在场地一端划一条直线作为起掷线。实心球重为2公斤。
(2)动作规定:采用原地双脚前后开立在起掷线后,身体面对投掷方向,双手将实心球高举头后,身体稍后仰。投掷时,由双腿用力蹬地到髋关节及躯干屈曲,肩部迅速向前,快速挥动手臂,用力将球抛离双手同时下肢及两脚交换位置。球出后,脚不得踩线。球出手后必须从起掷线后退出场地。
(3)测试方法:实行分组分轮次试投,每10人一组,每人试投2次,每次均丈量成绩。丈量成绩时,丈量起掷线后缘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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