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泰安长城中学财务人员管理制度
2024/6/25 10:44:31

泰安长城中学财务人员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财务人员管理,规范岗位设置,明确责任主体,防范财务风险,特制订本制度。
一、财务人员配备
学校计财科是学校的财务管理机构,根据工作需要,配备专业财务人员。财务人员应具备从事财务工作所需专业能力,对学校的各类经济活动实施管理、核算和监督。
学校任用财务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学校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计财科负责人。计财科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出纳工作。需要回避的直系亲属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配偶亲关系。 
二、财务岗位设置
学校计财科设主管会计(计财科负责人)、会计、出纳、餐厅会计、餐厅出纳岗位,各岗位人员的分工必须充分体现“相互制约”原则并确保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和监督,做到钱账分管,防止舞弊。
各工作岗位根据工作需要有计划地进行轮换,原则上以一年为周期。
三、财务人员培训
计财科负责人应督促检查财务人员于每年完成继续教育,组织日常业务学习培训,加强财务人员廉政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不断提升财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学校积极安排财务人员参加业务培训,财务人员培训所需费用应纳入学校预算。
四、财务人员奖惩机制
建立健全财务人员考核奖励机制,对获得市级及以上荣誉的工作人员,与教育教学岗位同等待遇。
对存在严重违反《会计法》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行为的工作人员,学校依据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泰安长城中学
2024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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