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泰安长城中学安全工作奖励制度
2022/9/8 15:32:09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能力建设,完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安全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全面落实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根据《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工作规范》要求,制定本奖励方案。
二、领导小组
组  长:刘勇
副组长:刘庆良 张万泉 张连刚 赵越
成  员:韩峰 齐国涛 陈长征 周晓亮 王文庆 颜斌 高霞 李广斌 姚光洁 王磊 范新国 赵飞 刘国梁 徐春华 王栋    邵秀贞  张纪广  夏冰  崔明
三、考核等次
根据安全工作实绩,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五个等次。
四、考核原则
1.采用百分制记分法:优秀,综合得分须满90分(含90分);良好,综合得分在80分--89分;合格,综合得分在70分--79分;基本合格,综合得分在60--69分;60分以下为不合格。
2.各等次名额保持合理比例,优秀比例占20%,良好比例占40%。
3.实行一票否决制:在评估当学期,部门若出现以下情况者,取消部门安全评估资格,视作不合格。
(1)因教育、保护、管理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伤害事故,或事后处理不利,给学校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
(2)对与上级和学校布置的安全工作不积极落实,造成教职工、学生安全行为、安全意识等方面明显下降的,或造成其它安全事故的。
4、部门安全考核定为“基本合格”的,要限期作出整改,整改不力的视为“不合格”。
5、安全考核结果作为绩效考核、评选各级各类先进个人的依据。
五、等次条件
1、合格:能经常性地进行安全教育,并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开展安全自查工作。教职工、学生行为无严重安全违规情况,懂得基本的安全自我保护常识。学校布置的各项安全工作能按时完成,部门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安全工作基本满意,对出现的安全隐患能及时上报或处理。
2、良好:经常性进行安全教育和学习,作用明显,能及时发现本部门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并作出有针对性的改进,能做到日报告、周总结,安全材料规范整齐。教职工、学生行为无严重安全违规情况,具有基本的自我安全管理能力。学校布置的各项安全工作能较好完成,部门无一例安全事故发生,安全工作颇为扎实,对出现的安全隐患能及时上报或处理。
  3、优秀:安全意识强,能对照《泰安长城中学安全工作手册》《泰安长城中学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开展常态化安全学习,落实部门和个人安全岗位职责,熟知安全风险点,消除安全风险隐患,能做到日报告、周总结,结合本部门和个人实际主动性地开展安全工作。安全材料建立台账(排查记录、问题隐患、落实责任、整改情况),形成闭环,规范整齐。具有较强的自我安全管理能力,教职工、学生行为无安全违规情况,无因个人原因而出现安全隐患情况。学校布置的各项安全工作能出色完成,无安全事故发生,安全工作极为扎实。能主动协助其他部门组织参与学校安全教育活动,对教职工、学生上报的安全情况不推诿,不迟误,及时正确处理。
六、考核内容
(一)安全教育、安全排查(50分)
1.根据上级和学校安全工作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开展安全学习。有要求、有计划、有过程、有总结。  10分
2.  每天对本部门及网格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提交安全隐患排查表/本;每周将日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对还没有整改的问题、隐患进行督促,使每一项问题、隐患都形成闭环。定期对本部门网格内消防栓、灭火器进行检查,保持箱体完好、干净,并及时填写检查记录表。10分
3.认真组织教职工、学生参加学校的安全教育活动,服从学校安全管理规定,监管有力。5分
4.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迅速落实整改,不推诿,不迟误,不能马上整改形成闭环的要建立台账。 5分
5.部门因工作不到位发生安全事件。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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