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长城中学关于组织开展防溺水安全宣传教育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2020/6/20 14:59:46
为进一步增强防溺水安全宣传教育的有效性、生动性和多样性,提高学生溺水自防自救能力,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组织开展“预防未成年人防溺水安全月”活动的通知》(鲁教安字【2020】1号)部署安排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防溺水安全宣传教育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决定在我校开展防溺水安全宣传教育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内容
1、作品征集面向2018、2019级全体学生。
2、作品内容围绕预防溺水进行创作设计。形式包括:公益广告、微视频、动漫、小品、情景剧、主题征文、家长一封信、宣传图片、漫画、绘画作品、书法作品、摄影作品等。微视频、动漫、小品、情景剧每班选择一件,加5分;其它8种形式每班选择4种形式,一种形式推荐一件作品,每件加2分。推荐到省级评选获奖的,再根据获奖等级分类加分。其中漫画、绘画、书法作品交纸质材料,其它电子稿发政教处邮箱。
3、作品命名格式:作品形式+作品名称+泰安市+泰安长城中学201×级×班+作者姓名+电话号码。
二、作品要求
1、针对性要强。溺水事故多发生在中小学生,要针对这一年龄段学生的身心特点、认知能力以及家长监护职责加以设计创作。
2、趣味性要浓。作品要以生动活泼的形象、简单有趣的设计、快乐好玩的互动,增强防溺水教育的趣味性,吸引学生主动参与,寓教于乐。
3、知识性要足。作品应传授和宣传科学使用的安全知识和易于操作的技能,有助于增强学生的自救互救能力,以避免或减少学生溺亡事件的发生。
4、原创性要强。作品应为原创,突出创新,如发现抄袭等情况,即取消作品参评资格。
三、组织实施
1、各班要按照要求,利用“端午节”做好班内学生作品征集,初选后推荐优秀作品和“防溺水安全宣传教育作品推荐汇总表”(电子表),在7月1日前交至政教处。
2、作者应确认拥有其作品的著作权,如因此引发任何相关法律纠纷,其法律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作品不涉及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法律纠纷,否则其法律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
3、本次山东省防溺水安全宣传教育作品评选活动分大学组、中学组和小学组进行评选,每组设一、二、三等奖,优秀奖;设优秀指导教师奖。
泰安长城中学 政教处
2020年6月20日
附件:防溺水安全宣传教育作品推荐汇总表
序号
作品
名称
作品
主题
第一
作者
姓名
作者
联系
电话
指导
教师
作者
人数
第一
作者
班级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撰稿:陈长征
审核:张万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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