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长城中学关于整治白色垃圾和校外食品进校园的通知
2019/3/20 11:19:07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保障学校安全,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保护学生、教师以及其他职工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创造安全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文明校园的创建要求,经学校研究,开展白色垃圾和校外食品进校园专项治理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法律法规
1、学校安全工作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原则。
2、保障学校安全是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学校举办者、学校、学生、学生家长的共同责任。全社会应支持学校安全工作,依法维护学校安全。
二、具体内容
1、住宿学生不准到校外购买饭菜,家长送的饭菜必须是当餐。一旦过期,严禁食用。
2、跑校学生要回家用餐,禁止从校外带任何饮料、食品等进校园。家长要做好监督,确保学生饮食安全。
3、在校内,不准在操场、篮球场、乒乓球台和宣传橱窗附近吃游食,不乱扔垃圾,要垃圾入桶。
4、教室是学习的地方,不准在教室内吃饭,不准吃水果、喝饮料、吃瓜子、吃口香糖等零食,确保教室内空气清新。
三、工作要求
1、班主任要落实安全“一岗双责”,做好学生的教育和引导,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
2、级部要做好监督责任,在日巡查中及时制止、记录、反馈和整改,促进良好风气的形成。
3、学校“三自教育”检查小组和政教处团委要履行职责,到岗到位,做好值班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教育,并给予发卡和量化扣分。
4、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敢于担责,主动工作,确保校园食品安全。
四、整治白色垃圾和校外食品进校园领导小组
组  长:王祖丽
副组长:刘庆良  李 宁  陈裕前  王德海  张万泉  赵 越
成员:韩 峰 巩玉兵 陈长征 周晓亮 申正科 李广斌 王文庆 徐春华  王 栋 杜传聚 颜 斌  邵秀贞 姚光洁 王 磊 齐国涛                                                                                   
 
泰安长城中学
2019年3月20日
 
(撰稿:陈长征  审核:王祖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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