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一师一优课”和“一课一名师”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5/3/11 11:19:33
各县市区教育局,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社会事业局,市直各中小学校,局有关科室:
现将《关于深入开展“一师一优课”和“一课一名师”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有关单位、学校,要充分认识现代信息技术对转变教师教育教学方式、提高教师专业发展水平、深化教育课程改革等方面的重要意义和作用。要切实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深入开展“一师一优课”和“一课一名师”活动,推进幸福教育,促进泰安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泰安市教育局
2015年1月21日
关于深入开展“一师一优课”和“一课一名师”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深化课程与教学改革,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深入开展“一师一优课”和“一课一名师”活动的意见》(鲁教师字〔2014〕18号)和《关于开展2014至2015学年度“一师一优课”和“一课一名师”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教师函〔2014〕10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师一优课”,即全市中小学(含普通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下同)教师要根据深化课程教学改革和自身专业发展的需要,在全员远程研修、校本研修基础上,每学年至少要上好一个研究课,并在校内进行交流研讨。
“一课一名师”,即在全市中小学教师全员研究课、交流课的基础上,通过推荐优秀教师参与校、县、市三级“晒课”和“赛课”活动,使每个学科、具有典型意义的课型至少有一位优秀教师讲授,形成优质课程资源,供全市中小学教师学习借鉴。
按照统筹规划、分级实施的原则,通过活动,进一步增强教师对信息技术推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重要性的认识,真正发挥教育信息化资源在教育教学改革及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作用,争取用3年时间,逐步形成覆盖各年级各学科各版本、各主要课型的生成性、示范性优质课程资源库。
二、活动原则
(一)坚持与促进课程教学改革相结合。把深化课程教学改革的要求,贯彻到“一师一优课”和“一课一名师”活动的全过程。使活动成为我市课程与教学改革的有效载体,成为广大中小学教师专业成长暨课堂改革成果的展台。
(二)坚持与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相结合。“一师一优课”和“一课一名师”活动要与教师全员研修进行整体设计、统筹实施。教师全员培训要以校本研修为基本组织形式,将集中培训与分散研修整合设计,激励教师将集中培训学习成果嵌入到教育教学行为改进中。以教师全员远程研修促进教师的校本研修,以校本研修带动“一师一优课”创建活动;以“一师一优课”推动“一课一名师”活动。
(三)坚持与促进课程教学与信息技术整合相结合。教师全员远程研修、校本研修要着眼于促进课程教学与信息技术的整合与应用。以提升教师有效应用信息技术的能力和水平为抓手,推动数字化校园、数字教学资源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倡导、鼓励、支持教师在“一师一优课”和“一课一名师”活动中广泛应用现代信息技术。
(四)坚持与促进优质课程资源建设相结合。建立和完善优质课程资源框架和标准体系,建立优质课程资源群建共享机制,促进生成性资源不断推陈出新,形成示范性优质课程资源体系。
三、人员范围
全市中小学教师。
四、实施步骤
(一)实施全员培训,提高教师素养
利用泰安教育云平台、数字化校园信息系统等建设课程资源公共服务平台,采取远程培训等方式,组织开展教师课程教学与信息技术融合全员培训。教师每年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培训不少于36学时。坚持问题导向、应用导向,聚焦教育教学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不断提高培训课程针对性和实效性。开发“菜单式”课程,满足教师个性化需求。要立足当地实际,对暂不具备远程培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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