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组织学生参加2015年电脑作品制作活动的通知
2015/1/22 16:55:52

根据泰安市教育局关于转发山东省电教馆《关于举办2015年山东省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的通知》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电脑制作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活动安排
(一)作品上报截止日期为3月1日下午5:00,上交作品的同学于3月2日上午9:00在本校信息中心参加面试,由本校老师安排面试,面试过程考查学生的作品演示、创作说明、制作软件的使用、回答评委提问等环节来确定作品是否属于本人制作的原创作品。凡不属于本人制作的原创作品,一律淘汰,取消参评资格。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并存档备查。依照市教育局限定名额筛选出相应数量作品,3月2日至5日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后统一上报。
(二)上报具体方式:将作品打包发送至邮箱zoujia314@126.com。学校填写报名表后统一报送至教育局装备办。因为作品提交时间在寒假期间,提交作品的同学发送后电话联系邹老师15588586565确认是否发送成功。发送时在电子邮件中注明班级、姓名、作品类别、本人电话联系方式(务必留好本人电话联系方式联系面试事宜)。上交作品时请在网站通知后面下载附表2附表3填写完整一起上交。
(三)高中组可以提交的作品形式包括:电脑艺术设计、电脑动画(二维)、电脑动画(三维)、“健康教育”专项动画、网页设计、计算机程序设计、“校讯通”专项手机动漫、3D创意设计(创新未来设计)、3D创意设计(创新三维设计)、微视频。
(四)鼓励同学们积极报名参加,参加省市级比赛获奖后依照学校相关规定加班机量化分。
2.相关要求、评比指标及办法
1.活动主题:探索与创新
鼓励广大中小学生结合学习与实践活动及生活实际,积极探索、勇于创新,运用信息技术手段设计、创作电脑作品,培养“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作品形态界定
(1)电脑绘画
运用各类绘画软件或图形、图像处理软件制作完成的作品。可以是主题性单幅画或表达同一主题的组画、连环画(建议不超过五幅)。
创作的视觉形象可以是二维的或三维的,可以选择写实、变形或抽象的表达方式。
表现形式可以是运用鼠标或数字笔模拟手绘效果,即用一定的技术处理手法,用电脑来模拟手绘效果;也可以是根据主题,利用数字化图形、图像处理工具对图像素材的再加工。
存放格式为JPG、BMP等常用格式,大小建议不超过20MB。
单纯的数字摄影画面不属于此项作品范围。
(2)电脑艺术设计
运用图形、图像处理软件,用电脑设计制作完成的原创作品。可以是:商标及符号标志设计、企业形象设计、产品包装设计、书籍装帧设计、展示艺术设计和工业产品设计。
作品要表达某一特定的主题或目的,有一定的实际应用价值,能够体现创作者的设计理念。
作品应强调对艺术设计中图形、文字、色彩三大基本元素的综合表现能力。
存放格式为JPG、BMP等常用格式,大小建议不超过20MB。
单纯的电脑绘画、摄影和动态的视频、动画等不属于此项作品的范围。
(3)电脑动画
运用各类动画制作软件,通过动画角色和场景绘制、音效处理与动画制作,运用动画画面语言完成的原创作品。
其中:高中部按照电脑动画(二维)、电脑动画(三维)分别设组别。利用三维制作软件进行创作的动画属电脑动画(三维)组作品。三维动画作品中可以嵌入二维动画影像,但播放时长建议不超过20秒。
作品要表现一定的故事情节,表现手法不限。
“健康教育”专项动画作品本年度主题包括:个人卫生、学校环境卫生,青少年营养与食品安全,气候变化、灾害预防及环境保护等。
二维作品播放文件大小建议不超过20MB,播放时长建议不超过5分钟。
三维作品播放文件大小建议不超过100MB,播放时长建议不超过5分钟。
基于数码录像方式制作的画面不属于此项作品范围。
(4)网页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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