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评选表彰第五届全市道德模范的通知》的通知
2017/6/9 17:18:09
市直各学校党委(总支、支部),局机关各党支部、各科室:
现将《关于评选表彰第五届全市道德模范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推荐。
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要把推荐工作作为宣传教育系统良好形象的有利契机,对符合五类道德模范标准的要积极推荐,尤其是对近年来荣获往届全市道德模范提名奖、“时代楷模”、“最美人物”、“山东好人之星”、“中国好人”以及全市教育系统推选的“最美教师”等重大典型,要作为重点对象优先推荐。组织推荐的各类材料、表格于6月11日下午5点前报送至市教育局机关党委(市政大楼C9065房间),电子版发邮箱:jgdw9065@163.com,联系电话:6993108。
市教育局机关党委
2017年6月7日
关于评选表彰第五届全市道德模范的通知
各县市区、矿业集团公司党委宣传部、文明办、工会、团委、妇联,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党工委,市直机关工委,市文明委各成员单位:
2009年以来,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已经评选表彰了四届全市道德模范,在全社会兴起了学习道德模范、崇尚道德模范、争当道德模范的热潮,促进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高。根据市文明委工作安排,今年评选表彰第五届全市道德模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广泛发动群众推荐和评选第五届全市道德模范,推出事迹突出、群众公认、典型性强的道德模范,充分展示党的十八大以来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丰硕成果,大力组织开展道德模范宣传学习活动,为建设富裕文明幸福新泰安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有力道德支撑,以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德行天下的浓厚氛围,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二、奖项设立
第五届全市道德模范评选共分为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和孝老爱亲五类,每类表彰2名,共表彰10名。每名候选人只参加一个奖项的评选,当选者不再参加以后各届全市道德模范评选。全市道德模范提名奖数量依据评选结果确定。往届全市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可参加本届全市道德模范评选。被评为全国、全省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的人员不再参加第五届全市道德模范评选。
三、评选标准
第五届全市道德模范的总体标准是: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中事迹突出,具有良好综合道德素质,是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公认的道德标杆。5类道德模范的标准分别是:
1.全市助人为乐模范。充满爱心、乐善好施,长期主动无私帮助他人,积极参加公益事业,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2.全市见义勇为模范。秉持公平正义,弘扬社会正气,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3.全市诚实守信模范。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始终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以诚待人、以信取人,履约践诺、言行一致,具有很高的社会信誉和良好的守信形象;
4.全市敬业奉献模范。追求崇高职业理想,秉持认真负责的职业态度,甘于无私奉献,勇于创新创造,为国家和社会做出重大贡献,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5.全市孝老爱亲模范。注重家庭、注重家风、注重家教,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关系和谐,事迹特别感人,群众广为颂扬。
四、评选步骤
1、推荐阶段(6月10日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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