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泰安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举办2016年泰安市中小学“唱国歌、校歌、四德歌”比赛的通知》的通知精神,引导全校教职工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爱党、爱国、爱校的情感,我校定于4月18日--4月22日举办泰安长城中学教职工“唱响国歌”合唱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2016年4月18日—4月22日
二、比赛地点:校多功能报告厅
三、参加人员:全体在岗教职工必须参加。
四、歌唱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两遍。
五、评分标准:1、台风好,服装整齐。2、演唱声音饱满、洪亮,节奏整齐,音准正确,音色统一。3、人员整齐,按照现场参加歌唱的人员统计人数(以现场拍摄的照片为准)。
六、合唱分组:合唱比赛分为六个组:1、高一级部 2、高二级部 3、高三级部 4、教务政教团委教科课程中心信息艺体 5、行政后勤 6、幼儿园
七、说明:1、为即不影响教学,又能达到预期目的,各小组可在4月18日—22日期间任选比赛时间(需提前一天告诉工会)。
2、为确保合唱效果,请各小组在工会组长的带领下,积极排练。
泰安长城中学工会
2016年4月11日
附:国歌伴奏曲temp_16041116306445.mp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