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行动计划
(2010—2020年)
根据《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市委、市政府“建设经济文化强市、打造国际旅游名城”的战略部署,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全市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加快教育现代化进程,制定本“行动计划”。
序言
教育,关系着每一个人的生存与发展,是民族振兴的基石,是创新进步的源泉,教育成就未来。优先发展教育,实现教育现代化,建成人力资源强市,对于“建设经济文化强市、打造国际旅游名城”具有决定性意义。
泰安素有尊师重教的优良传统。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泰安市委、市政府把教育摆到重要的战略位置,大力实施“科教兴泰”和“人才强市”战略,提出并实施了一系列加快教育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各级党委、政府和全社会热情关心支持,全市广大教育工作者积极努力,教育事业取得了历史性成就。继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之后,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全面实施,高中阶段教育基本普及,职业教育较快发展,各种形式的成人教育持续进步,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国民教育体系;教育投入不断增加,办学条件显著改善,教育资源有效扩大,教育公平迈出新的步伐;教育改革进一步深化,素质教育扎实推进,教师队伍建设明显加强,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稳步提高。教育的全面持续发展保障了人民群众受教育的权利,极大地提升了人口素质,为加快现代化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同时,必须清醒认识到,我市教育发展与建设强市名城对各类人才的需求还不相适应,与人民群众接受良好教育的期盼还不相适应;教育理念相对落后,人才培养模式还不适应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的需要;义务教育发展不够均衡,职业教育基础能力薄弱,知识创新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较弱;教育体制机制不够完善,投入相对不足,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尚未完全落实。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是我们面临的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是国计,也是民生;是今天,更是明天。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是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是强市名城建设的迫切需要。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把优先发展教育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加快发展方式转变,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率先发展、协调发展,实现更高水平的普及教育,形成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提供更加丰富的优质教育,构建体系完备的终身教育,努力建设教育强市。
第一部分 发展战略:在新的起点上办好更加优质的泰安教育
第一章 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教育方针,按照市委“一三四五”的总体部署,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建设完善的现代教育体系,推进教育现代化,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遵循教育规律,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战略主题,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优化教育结构,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努力建设人力资源强市。
2.基本原则。优先发展、全面发展、协调发展、创新发展。
以“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工作方针为指导,以“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立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科学发展各级各类教育,加快教育现代化进程。
——优先发展。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作为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切实保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充分调动全社会关心教育的积极性,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
——全面发展。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作为教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为每个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坚持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尊重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着力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坚持全面与个性的统一,注重发挥特长,激发潜能,提高综合素质,为学生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奠定基础,为经济社会发展造就高素质劳动者和高水平人才。
——协调发展。适应强市名城建设需要,统筹各类教育发展,统筹教育规模、结构、质量和效益。积极调整教育结构,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各级各类教育持续、健康、协调发展。关心所有学生的健康成长,关注各个社会群体的发展需要,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关注每一名学生,保障人民群众享有良好教育。正确处理教育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把握好改革力度、发展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程度,切实维护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大力推进教育公平。
——创新发展。把改革创新作为教育发展的强大动力,重点推进管理体制、办学体制、保障机制改革,创新教育教学模式、学校管理机制、教育评价和考试招生制度,着力破除制约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重点难点问题和突出矛盾。加快从外延发展向内涵发展,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完善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建设高素质、创新型教师队伍。提升人力资源开发水平,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多样化的需求。鼓励各地和学校以加强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为重点,勇于探索,大胆创新,为全市教育改革发展注入活力并提供经验。
3.战略主题。坚持以人为本,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发展好每一位教师,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是泰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核心理念和战略主题。
——以人为本是教育发展的本质要求。发挥人力资源的巨大优势,必须依靠教育。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道德教育,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要创新工作方式,为多样化、个性化、创新型人才成长提供良好环境和机制。要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要,努力创造人人都能成才的良好环境。
——办好每一所学校是促进教育优质协调发展的根本。各级政府要强化提供教育公共服务的职责,以更大的决心、用更多的财力推进各级各类学校现代化建设,努力消除城乡之间、区域之间、校际之间教育发展不平衡现象,全面建成覆盖城乡的优质公共教育服务体系。
——教好每一个学生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核心。坚持育人为本,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尊重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成长规律,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着力提高学生秉承中华优良传统、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发展好每一位教师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关键。加强师德建设,推进教育人事制度创新,大力加强对教师的培养培训,重视教师资源的投入、开发和有效利用,调动好广大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发挥好广大教师服务社会、服务学生、服务中心工作的作用,努力造就一批教育名家。
第二章 总体目标与阶段目标
4.总体目标。到2020年,实现教育现代化,努力建设教育强市,为建设经济文化强市、打造打造国际旅游名城提供更强大的人才支撑、智力支持和知识服务。
——实现更高水平的普及教育。全面普及15年基础教育。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0%;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入学率保持在99%以上,巩固率在98%以上;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8%,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 职普比例大体相当,形成更加完善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协调发展,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相互沟通,职前教育和职后教育有效衔接,建成覆盖城乡的继续教育网络,从业人员继续教育的年参与率达到70%,形成较为完善的终身教育体系。
——打造持续增强的人力资源竞争力。扫除青壮年文盲,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从13年提高到15年。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从9年提高到12年,其中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达到22%。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32%,人才竞争比较优势明显增强。
——建立不断完善的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公共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基本实现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到2015年,所有中小学校全部达到基本办学标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残疾人受教育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困难家庭学生资助体系更加健全,入学机会公平得到切实保障,继续教育、终身教育体系和人才选拔机制进一步完善。
——提供更加丰富的优质教育资源。教育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各级各类教育办学条件明显改善,教育信息化程度显著提升,教师队伍数量、结构和素质适应教育发展需要。优质教育资源总量不断扩大。有利于实施素质教育的教育教学体系、人才培养模式和制度环境基本形成,学生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和健康素质全面提高,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明显增强。
——构建充满活力的教育体制机制。人才培养体制、教育管理体制、办学体制、教育保障机制改革取得明显成效。科学的质量评价标准、完备的监测体系全面建立。教育督导制度进一步加强。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提高底蕴扎实的服务发展能力。教育与转方式调结构要求相适应,与社会发展相结合,与人口总量结构变化相协调,基本满足现代化建设对人才的需要,推动学习型社会和创新型城市的形成。教育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地位更加突出,引领社会风尚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5.阶段目标。为实现教育发展的总体目标,实施“三步走”战略
——到2012年,初步实现城乡教育一体化,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步伐。普及学前一年教育,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0%。高水平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中小学学校标准化率达到70%。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5%,职普比例达到4.7:5.3。继续教育体系进一步完善,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0.8年,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3.2年。
——到2015年,基本实现城乡教育一体化,初步实现教育现代化。普及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到90%。义务教育实现优质均衡发展。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毛入学率达到96%,职普比例达到4.9:5.1。中小学学校标准化率达到100%。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受教育年限达到12年,新增劳动力受教育年限达到13.9年。
——到2020年,全面实现城乡教育一体化,全面实现教育现代化。高质量普及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到95%。义务教育实现更高水平的优质均衡发展。高水平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8%,职普比例达到5:5,建成比较完善的终身教育体系,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4年,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5.2年。
6.争先进位目标。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争先进位,加快发展,是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工作方针,各级要按照这一要求,努力在教育工作的方方面面争先进位、创先争优,推动全市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附件一:泰安市2010—2020年教育事业发展目标
教育类别 |
指标 |
单位 |
2009年 基础值 |
2012年 目标值 |
2015年 目标值 |
2020年 目标值 |
学前教育 |
幼儿在园人数 |
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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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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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 |
在校生数 |
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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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巩固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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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阶段教育 |
普通高中教育在校生数 |
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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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数 |
万人 |
5.2 |
5.8 |
9.3 |
| |
毛入学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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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等职业教育 |
在校生数 |
万人 |
1.4 |
1.5 |
1.7 |
2.0 |
毛入学率 |
% |
87 |
89 |
91 |
93 | |
中小学建网学校 比例 |
普通高中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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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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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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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 |
从业人员继续教育 |
万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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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泰安市2010—2020年人力资源开发目标
指标 |
单位 |
2009年 基础值 |
2012年 目标值 |
2015年 目标值 |
2020年 目标值 |
具有高等教育文化程度的人口数 |
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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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 其中: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 |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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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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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 其中:受过高中教育阶段教育及以上教育的比例 |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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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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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泰安市2010-2020年教师队伍建设学历指标
指标内容 (%) |
2009年基础值 |
2012年目标值 |
2015年目标值 |
2020年目标值 |
幼儿教师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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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师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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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其中:研究生学历(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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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中教师本科学历(学位) 其中:研究生学历(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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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研究生学历(学位) |
6.6 |
10 |
15 |
20 |
高等职业院校教师队伍研究生学历 |
38 |
43 |
48 |
53 |
附件四:泰安市2010—2020年教育发展争先进位指标
指标内容 |
泰安市 |
山东省 | ||
2010—2015年 |
2016—2020年 |
2010—2015年 |
2015—2020年 | |
山东省教育工作示范县创建数量(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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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教育综合/专项督导(名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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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先进县创建数量(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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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学前教育先进县创建数量(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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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中小学省级规范化学校创建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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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省级规范化标准的中等职业学校创建率(%) |
85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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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
山东省中小学教学示范校创建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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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实验、规范化、“十佳”幼儿园创建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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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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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校本培训示范校创建数量(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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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级教师、齐鲁名师、创新人物数量(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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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发展任务:加快各级各类教育发展步伐
第三章 深入实施素质教育
7.突出战略主题。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断完善“政府主导、规范管理、课程核心、评价引领、督导保障”的工作机制。切实解决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的重大问题。
——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全面建设合格学校、全面贯彻课程方案、全面培育合格学生。坚持“把时间还给学生、把健康还给学生、把能力还给学生”,使素质教育的理念、要求和具体措施贯穿于各级各类教育的全过程,对各种违规办学行为严格实施问责制度,将素质教育推向深入。
——探索建立科学的政绩评价体系。推进教育评价制度改革,建立完善教育政绩、学校工作、教师工作三个评价体系,充分发挥对素质教育的引领和保障作用。不以学生考试成绩作为评价学校和教师的唯一标准。强化各级政府责任,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切实引导全社会更新质量观、人才观。
——制定《泰安市落实<山东省素质教育推进条例>实施方案》,认真抓好《山东省素质教育推进条例》的贯彻落实。
8.坚持德育为先。坚持育人为本,构建纵向沟通、横向衔接的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体系,完善德育工作机制,构建各类教育有效衔接,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紧密结合的德育体系。
——建立全员育人导师制、班教导会制度和教书育人“一岗双责”考核制度,切实提高德育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实施“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教育行动”,每个县(市、区)至少建设一所综合性、多功能的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立和完善公益性校外教育资源免费向学生开放制度,各类文化、科技、体育场馆等公共资源要经常性地开展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
——加强德育工作者队伍建设,重点加强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班主任培训工作,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辅导员、班主任队伍。
9.构建德育工作体系。把德育课程纳入学校课程建设工作中,构建具有特安特色的德育工作体系。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导向,以基本道德规范和公民意识为基础,以爱国主义为重点,以理想信念为核心,以“新道德教育实验”为抓手,加强养成教育、安全教育、生命教育、法纪教育、诚信教育,在中小学全面普及心理健康教育。
——开展中华经典诵读活动,组织广大青少年学生参与“诵读经典,爱我中华”活动,深入挖掘和大力传播中华传统文化和泰山文化,提高用经典文化育人的实际效果。
——营造良好育人氛围,突出环境育人功能,建设体现时代特征、泰安特色、学校特点的积极向上、充满活力的校园文化。
10.减轻过重课业负担。把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作为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建立泰安市中小学课业负担监测、公告及问责制度,把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作为各级政府管理教育工作的重要职责。
——面向全体学生,关注个体差异,尊重学生个性,激发每一个学生的发展潜能,满足每一个学生发展的基本需求,科学设计教学方式,增强课堂教学效果,减少机械重复性作业,探索实践性、探究性作业,拓展学生了解社会、深入思考、动手实践的时间与空间。把减轻学生课业负担落实到学校教育教学各个环节,让全体学生得到全面、充分发展。
——加强学校卫生健康教育,完善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制度。大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 %的学校高标准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以上的学生达到合格标准。加强美育,丰富学校艺术教育内容和形式,推进传统艺术、高雅艺术进课堂、进校园。
——建立教育督察巡视制度。加大对各种社会培训和补习机构、教辅市场的监管力度。引导学生科学规划节假日、双休日的学习与生活,丰富学生课外及校外活动。建立、完善家长委员会和家长学校,引导家长及社会各界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育人机制。
11.创新育人模式。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贯彻学思结合、知行统一、因材施教的原则,在不同学段建立适应素质教育要求、相互衔接的培养模式和教育重点。
——关注学生不同特点和个性差异,推进分层教学、走班制、学分制、导师制等教学管理制度改革。
——创新教育内容和方法,倡导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着力提高学生学习能力。改进优异学生培养方式,在跳级、转学、转换专业以及选修更高学段课程等方面给予支持和指导。探索高中阶段学校和高等学校合作,进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试点。
——开发实践课程、活动课程,完善科技实践、社会实践等培养环节,为学生经常化、多样化地就近参加社会实践创造条件。
第四章 加快普及学前教育
12.加快发展学前教育。各级政府要把发展学前教育作为发展教育、改善民生的重要任务。到2015年,普及学前三年教育,所有幼儿园达到规定办园标准,2018年乡镇中心幼儿园全部通过省级认定。
——强化政府职责。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加大政府投入,设立学前教育专项经费,完善成本合理分担机制,切实改善办园条件。
——实施幼儿园建设工程。把解决学前教育供需失衡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城镇、新农村建设规划。尽快形成以县(市、区)实验幼儿园为示范、乡镇中心幼儿园为骨干、村级幼儿园为主体、个人办园为补充的发展格局。按照“划片招生、就近入园”的原则确定各类公办幼儿园的服务范围。
——制定农村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各级政府要按照“一村(社区)一园”原则,以政府投入为主,采取多种形式,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重点加强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鼓励村集体和公民个人办园,并予以资金补助、规费减免、优先安排建园用地等政策扶持,保证中小学布局调整后的富余校舍和其他资源优先用于办园。
——优化发展城区学前教育。制定并落实居民小区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配套政策,新建居民小区按规模必须同步规划建设幼儿园,确保包括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内的适龄儿童公平、顺利入园。
13.加强学前教育管理。
——严格执行幼儿园资格准入、等级管理制度和教育督导制度,规范办园行为。建立教育部门监管,家长、社会监督的幼儿园质量监控体系。
——建立贫困家庭幼儿入园资助制度,加强幼儿园安全卫生管理,提高幼儿教育保教质量。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全市学前教育总量不足、办园条件较差,政府投入小、主导作用弱,农村地区学前教育发展不均衡、村级幼儿园和个人办园规模偏小等问题。
——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落实学前教育办园条件和人员配备标准,将公办幼儿园教师纳入编制管理。严格执行幼儿教师资格认证,依法落实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
14.建立对学前教育的评估制度。完善对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开展学前教育督导检查。
第五章 均衡发展义务教育
15.建立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机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促进教育公平的首要目标,是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到2015年,率先在县(市、区)域内实现均衡发展,到2020年实现市域范围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加大经费投入。统一城乡生均教育经费、办学条件和教师收入标准,在财政拨款、学校建设、教师配备和待遇等方面向农村倾斜。
——建立政策保障。落实教育行政部门参与前置审核,确保在城乡新建居民小区配套学校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合理规划学校布局,办好必要的教学点,方便学生就近入学。按小班化教学所需核编,按照“按需设岗”的原则定编,适当增加评聘指标,改变难评难聘的现状;坚持政府负责、公办学校吸纳为主,确保流动就业人口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高标准、高水平创建“山东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先进县”。制定实施方案,以此为抓手,使区域内校际之间办学条件、师资队伍、管理水平、教育质量大体相当,基本消除“择校”现象。推进普通高中和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义务教育公平度、满意度不断提高。2012年创建2个省级示范县,2015年创建4个省示范县。
——构建义务教育学校协作机制。建立县域内城乡结合、强弱联合、以强带弱、以弱促强的工作制度。鼓励优质教育资源向新城镇和郊区延伸,尝试推进薄弱学校委托管理,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水平差距,促进义务教育高位均衡发展。
16.完善特殊群体接受义务教育扶持机制。保障外来经商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依法享有与城市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待遇。建立社区未成年人关爱机构,积极发展留守儿童托管服务中心等公益性组织。建立健全防止与控制学生辍学和动员辍学学生复学机制,基本消除辍学现象。完善学生救助机制,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不因家庭经济困难或就学困难而失学。
17.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机制。建立和完善区域内城乡之间、学校之间教师和校长定期合理流动机制,实现教师资源的均衡。加大薄弱学校改造力度,合理配置图书、仪器、设备等教育资源,实现教育资源的均衡。在有条件的县(市、区)推行小班化教学。继续实施校舍安全工程。到2012年, %的学校达到基本办学标准;2015年,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达到基本办学标准。在保证适龄儿童少年就近进入公办学校的前提下,积极发展民办教育,为适龄儿童少年就学提供多样化选择。建立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制度。把均衡发展义务教育作为教育督导工作的重要内容。
第六章 优质发展普通高中教育
18.促进普通高中优质发展。到2020年,高水平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实现普通高中的优质发展和特色发展。
——加大政府投入,加快农村薄弱高中建设,优化高中教学资源配置,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升普通高中的办学水平。到2015年,所有普通高中达到办学条件标准。建设一批高水平示范性普通高中,到2012年,建成省级规范学校 所,2015年达到 所,2020年达到 所。
——深化课程改革,推进普通高中普遍开展拓展型课程和探究性课程。配齐师资和设施,为学校开展音乐、体育、美术及通用技术、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提供条件。创造条件开设丰富多彩的选修课,推行选课走班的教学模式和学分认定的教学管理制度,保障学生选择发展方向的权利。2012年,建设省级教学示范校 所,2015年达到 所,2020年达到 所。
——严格控制普通高中规模和班额,切实加强内涵建设。到2012年,全市所有普通高中达到基本办学条件标准,班额控制在50人以内。
——建设和发展课外创新教育机构,拓展学生课余学习和研究的新空间。积极开展研究性学习,加强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社会适应能力和创新意识。建立学生发展指导制度,加强对学生的理想、心理、学业等方面的指导。
19.促进普通高中特色发展。推进个性化普通高中建设,支持普通高中走内涵发展道路,在全市打造一批特色普通高中。
——推进高中办学模式和育人方式多样化、个性化,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求。支持学校探索开设普通高中特色课程,形成教育方式独特、学科优势明显、活动富有创意的课程特色。总结和推广普通高中特色办学经验,发挥优质高中在特色办学中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探索普通高中和高校的有效合作机制,建成2-3所创新人才基地学校,为部分学有余力的高中学生开辟学习发展的新途径。加强科技、体育、艺术、外语等特色高中建设, 建成2-3所国家级特色高中实验学校。
20.探索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对接。促进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互相渗透,加强普通高中学生的职业技能训练。
——普通高中适当增加职业教育的教学内容,充分利用中等职业学校的实训基地、课程和师资,开设职业技能选修课程,培养高中学生的职业技术能力。
——开展“2+1”职业教育,鼓励部分学生在学习2年普通高中课程后,到职业学校接受1年职业教育,获得中职学历。
21.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实施高中学生学业水平测试、考证和综合素质评价,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到2015年,全市高中学生学业水平合格率达 %,A等比率达 %;2020年,合格率达 %,A等比率达到 %。
——全面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注重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培养,为学生的人生发展奠定坚实基础。重视人文教育和科学教育。加强研究性学习和实验实践环节,提高学生科学思维能力,培养激发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发展综合技术教育,提高学生的设计能力和动手能力。为学生提供更多的赴市外、境外交流学习机会,开拓学生视野。
第七章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22.优化职业教育发展环境。把职业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发展规划,形成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的技能型人才培养体系,促进职业教育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协调发展。到2015年,我市各级各类职业学校基础设施完善,培养质量显著提高,职业教育的服务功能全面增强。到2020年,我市职业教育进入全省前列,泰安成为山东知名的技能型人才培训输出基地。
——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力度。落实城市教育附加不低于30%、地方教育费附加不低于20%用于职业教育的政策;市和各县市区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职业教育发展专项经费,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重点资助资源整合后的示范性职业院校、重点专业和实训基地以及“双师型”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制定《泰安市职业教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政府的投入资金逐步实现与职业学校办学效绩挂钩,对就业率高、办学效益显著的职业学校,优先给予项目资金支持。建立政府职业教育经费财政年度审计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对职业教育经费的检查、监督力度。
——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制度,完善家庭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调动行业、企业积极参与职业教育发展,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职业学校办学机制。制定《泰安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实施办法》,各级政府安排专项资金对接收职业学校学生、教师实习实训和教师培训的企事业单位进行补贴。
——严格执行就业准入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规范劳动就业市场。人保和工商等部门要加大监察力度,对违反法律法规、随意招录未经职业教育或培训人员的用人单位给予处罚,并责令其限期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建立泰安市技能型人才储备库,提高技能型人才的地位和待遇。
--- 积极营造尊重劳动、重视技能、重视技能型人才的社会新风尚,宣传优秀高技能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的劳动价值和社会贡献,正确引导社会、家长和学生的求学观、择业观、成才观。
23.完善职业教育体系。坚持以服务为宗旨、就业为导向、质量为核心、改革为动力,完善以中等职业教育为主体,中等与高等职业教育相互衔接,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与其他教育相互沟通,城乡一体发展的区域现代职教体系。
——统筹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协调发展,保证招生规模和办学规模大体相当。每个县市区重点建设好一处规模大、条件好的职业教育中心校。
——把技工学校纳入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管理,促进普通职业教育和技工职业教育的一体化发展,实现资源的优化和综合利用。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各类非学历教育的职业培训机构。
——坚持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全日制与非全日制教育并重,支持各类职业学校面向社会开放培训资源,积极参与职业培训。在办好学历教育的同时,不断扩大短期职业培训规模,短期职业培训规模要达到学历教育办学规模的2-3倍。
——调整专业结构优化专业设置。支持学校面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设置技能型人才紧缺的专业。鼓励专业设置向现代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倾斜,加强涉农专业建设,为国际旅游名城建设、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培养急需的专业人才。2015年,基本完成专业结构阶段性调整任务,形成与区域经济和产业转型升级匹配程度高,结构合理、特色鲜明的中等职业教育专业发展新格局。
24.提高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围绕产业升级需求和高水平特色职业学校建设目标,重点加强一批职业学校建设,打造一批现代化职业教育实验实训基地,建设一支高水平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全面提升我市职业教育办学水平。
——加强重点学校建设。到2012年,创建国家级、省级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 3-5 所;到2015年,中等职业学校省级规范化标准的创建率达到85%;到2020年,中等职业学校省级规范化标准的创建率达到95%。
——加强职业教育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推进开放式、资源共享型实训基地建设,形成以综合性实训基地为龙头,专业性实训基地为骨干的实训网络。至2015年,在全市建成 50 个左右具有教育、培训、职业技能鉴定、生产和技术服务功能的开放式基础实训基地, 2 个多专业综合实训基地。
——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优化职业学校教师队伍结构,吸纳非师范类大学毕业生、企业和行业组织中以及社会上的工程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进入职教师资队伍。在职业学校教职工定编数额中拿出10%—20%的指标,用于从社会上聘请工程师、技师等专家型优秀专业人才担任专、兼职教师,所需经费由财政按照核定的编制数额按时足额拔付。完善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和服务机制, 设立职业教育骨干教师培训专项经费,为教师培养培训与企业挂职锻炼提供良好条件,鼓励专业教师获得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技能资格,提高“双师型”教师比例。到2015年,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达到专业教师总数的80%;到2020年,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占专业教师总数的比例达到90%。
25.改革创新培养模式。构建多元化职业教育培养模式,建立适应不同群体需求的灵活多样的技能型人才培养机制。
——推行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学生的生产实习和社会实践。加强实践性教学,使教学内容与产业升级换代相衔接,人才培养目标与企业人才需求相衔接。
——实行职业教育弹性学制,推进学分制改革,推行学习成果认证和“学分银行”制度。加强职业教育与劳动就业的紧密结合,大力推行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至2015年,在省级规范化职业学校建立与学校专业设置相适应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至2020年,在所有职业学校建立职业技能鉴定机构。
——完善职业学校与企业一体化办学模式,鼓励企业参与职业学校专业和课程建设,订单式委托培养技能型人才。至2015年,建设 4- 6 所市级校企一体化合作办学项目学校。建设好7 个面向主导产业、新兴产业和重点服务业的职业教育集团。
——大力开展各级职业技能竞赛,完善师生职业技能竞赛制度。加强适应岗位需求的技能训练,不断改革教学模式,提高学生就业能力、终身学习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第八章 积极发展继续教育
26.构建开放灵活的终身教育体系。到2020年,建设起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继续教育与终身学习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
——充分利用电大远程教育资源,建设以网络、卫星、电视等为载体,搭建远程、开放的终身教育服务平台。构建社会化、信息化、覆盖城乡的继续教育网络,使城乡劳动力和社区各类人群都能得到生活和发展所需要的教育服务。到2020年,继续教育年参与率达到70%。
——加快发展社区教育。城区要将各类培训机构和各种文体设施向社区开放,形成以社区职业院校为龙头、乡镇成人教育中心校为骨干、街道社区教育中心为基础的城市社区教育网络。农村要面向“三农”,形成以县级职教中心为龙头、乡镇成人教育中心校学校为骨干、村文化技术学校为基础的农村社区教育网络,为全市人民接受终身教育奠定基础。各级财政要按照区域常住人口人均最低1元的标准,单列社区教育发展专项经费,并实现逐年有所增加,确保社区教育工作的良性发展。至2015年,达到国家级社区教育实验区标准的县市区占60%,其中达到示范区标准的占20%。
------每个乡镇重点建好1处成人教育中心校,实现编制、校园、办学和经费“四独立”。各级财政要按规定标准足额安排落实办学经费。至2015年,80%的乡镇成教中心校达到市级示范性乡镇成教中心校标准,成为适应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农村科技推广中心、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培训中心、农村党员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农村劳动力就业指导中心、社区教育中心。
——建立市级继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与资源中心,对继续教育与市民终身学习进行业务指导、技术支持和学习服务。完善激励机制,推进继续教育与工作考核、岗位聘任(聘用)、职务(职称)评聘、职业注册等人事管理制度的衔接。鼓励个人以多种形式接受继续教育,支持用人单位为从业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提供条件,实行带薪学习制度。
27.创新继续教育的内容和形式。开展覆盖城乡的成人职业培训,实施以提升应用能力为核心的学历教育。
——组织实施劳动者职业技能提升计划、社区继续教育发展计划、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计划、转岗再就业培训计划、公民知识和文化素养提升计划等,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就业与再就业。
——加强县级骨干中等职业学校和乡镇、社区教育培训机构建设,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和新型农民培训计划,扩大农村职业培训覆盖面。
——发挥各类教育机构的资源优势,开展成人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和社会化培训,搭建人才成长的立交桥。
——支持面向企业职工开展全面、持续的文化教育和技术培训,提高岗位适应能力及对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的学习能力和实践水平。加强重点行业和领域优秀专门人才的继续教育。广泛开展下岗转岗人员、进城农民工、青年农民、退役士兵的职业技能培训。
第九章 加强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
28.关心支持特殊教育发展。进一步完善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随班就读为主体,以送教服务等形式为补充的特殊教育办学体系,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少年的受教育权利。
——因地制宜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不断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实施残疾学生免费高中阶段教育。大力推进残疾人职业教育,为残疾学生就业和继续深造创造条件。加强面向成年残疾人的职业培训。
——落实特殊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标准,加大投入力度,提高特殊教育学校公用经费标准,实施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工程,改善办学条件。设立特殊教育专项经费。从福利彩票收入中提取5%用于发展特殊教育事业。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资助力度,实行免学杂费、免教材费、免住宿费、免生活费的“四免”政策。对偏远农村地区贫困残疾学生发放交通费补助。
——加强特殊教育教学工作,提高残障学生自强自立的能力,为他们融入社会提供帮助。
——加强特教教师培养,落实待遇,提高特殊教育岗位补助津贴。在优秀教师表彰中提高特教教师比例。
29.支持发展民族教育。尊重少数民族学生的生活习俗。广泛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推动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国家法律法规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引导广大师生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祖国观、民族观、宗教观,增强中华民族自豪感和凝聚力。
第三部分 改革创新:为教育发展注入生机和活力
第十章 推进管理体制改革
30.转变政府教育管理职能。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提高公共教育服务能力。健全统筹有力、权责明确,政府、学校、社会共同参与的教育管理体制。改变直接管理学校的单一方式,综合应用立法、规划、拨款、信息服务、政策指导、资源配置和必要的行政措施,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各级政府切实履行统筹规划、政策引导、监督管理和提供公共教育服务的职责,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
31.明确和落实发展教育的责任。各级政府要加大对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统筹,推进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职业教育发展,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负责依法组织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和防止辍学,维护学校的治安、安全和正常教学秩序。充分发挥社区、村民自治组织在实施义务教育、发展学前教育、社区教育和继续教育中的作用。(将技工院校的招生考试、教学管理、师资培养、督导评估等工作纳入教育行政部门管理。删除)
32.完善政府的教育管理机制。
——建立政府重大教育决策的民主科学决策机制。健全重大教育决策的调研论证、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社会听证、质询等程序和制度。加强教育改革发展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的研究,为教育宏观决策服务。建立全市教育发展信息平台,提高教育决策的信息服务能力。设立教育决策咨询委员会,为教育改革发展提供咨询论证。探索扶植教育中介与协作组织,逐步承担起教育咨询、教育考试和鉴定、教育质量评估等专业服务。
——完善教育监管、问责、评价机制。建立政府与教育公共服务提供者之间的契约关系,实施问责制度,推进政府购买服务,逐步形成监管有力、竞争有序、激励有效的教育公共服务机制。制定教育质量标准,建立和健全科学、多元的教育评价体系,形成政府、学校、家长、社会各方面参与的教育质量评价机制。
——完善教育督导制度。坚持督政与督学相结合,把推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作为教育督导的重要任务,完善发展性督导评估指标体系。
第十一章 推进办学体制改革
33.推进公办学校办学体制改革。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以增强学校活力、提升教育质量、提高办学效益为目的,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办学主体多元、办学形式多样的办学格局。
——探索公办学校办学模式改革,选择部分公办高中段学校探索公办民助、委托管理、合作办学等形式改革。探索集团化办学,改造薄弱学校,扶持新校发展。探索优秀校长管理多所学校的改革试验。
——推进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改进非义务教育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完善优惠政策,鼓励公平竞争,引导社会资金以多种方式进入教育领域。
34.大力支持民办教育发展。将民办教育纳入教育发展总体规划,对民办教育的功能、类型、层次、结构及比例等进行科学合理定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负责统筹、规划和管理各级各类民办教育工作。
——-制定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出资、捐资办学,利用多种融资方式发展民办教育。支持民办学校创新体制机制和育人模式,提高质量,办好一批特色鲜明、水平较高的民办学校。各级政府要设立专项资金支持民办教育发展,对发展民办教育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学校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
——依法落实民办学校、学生、教师与公办学校、学生、教师平等的法律地位。建立完善民办学校教师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的社会保障制度。
——促进各类社会性教育培训有序健康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各类非学历成人继续教育、职业技能培训、业余文化培训、教育培训咨询等。鼓励扶持实力强、质量好的教育培训机构和企业加快发展,实施连锁经营,发挥品牌效应。
——依法加强民办教育管理。成立泰安市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负责统筹、规划和管理民办教育工作。积极发挥民办学校党组织的作用,建立民办学校督导专员制度。切实落实民办学校法人财产权。依法建立民办学校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建立学费监管机制,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学校资产、抽逃资金或挪用办学经费。建立民办学校办学风险防范机制和信息公开制度。完善民办学校法人治理结构。健全、规范理事会或董事会的组织形式,实行民办学校校长核准制度。逐步推进监事制度。完善民办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家长委员会参与学校民主监督制度。扩大社会参与民办学校的管理与监督。加强对民办教育的督导评估。
第十二章 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
35.建设现代学校制度。积极推进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的新型关系。实行政校分开、管办分离,明确政府管理权限和职责,改进管理方式,完善监管机制,减少和规范对学校的行政审批事项。明确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权利和责任,完善学校法人治理结构,依法保障学校充分行使办学自主权和承担相应责任。探索建立适应不同类型教育和人才成长的学校管理体制与办学模式。建立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逐步取消学校实际存在的行政级别和行政化管理模式。
36.推进中小学校管理制度建设。在完善现有学校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探索中小学管理制度的改革创新,为增强办学效益提供制度保障。
——完善普通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校长负责制。建立校长任职资格制度,改革校长选拔任用制度,推行校长职级制,促进校长专业化。
——扩大普通高中及中职学校在办学模式、育人方式、资源配置、人事管理、合作办学、社区服务等方面的自主权。扩大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的自主权。
——探索建立由政府、社区和有关专业人士等组成的学校管理组织——普通中小学家长委员会。中等职业学校通过推进集团化办学等形式工,探索建立在政府指导下,行业企业、社会中介组织参与,学校自主办学的合作治理制度。
37.推动高等职业学校现代制度建设。完善公办高等职业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建立党委领导、校长治校、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的现代高校治理结构。健全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和教代会、学代会制度。健全学校目标管理和绩效管理机制。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优化高校理(董)事会机制。构建社会支持和监督高校发展的长效机制。
38.规范民办学校治理机制。完善民办学校法人治理结构,推行董(理)事会、行政、党委三方成员双向进入机制。督促民办学校规范董(理)事会运行方式和决策程序,理顺董(理)事会与校行政的关系,确保校长依法独立行使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权。积极推进监事制度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家长委员会参与的民主监督制度。
第十三章 推进招生考试制度改革
39.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就近入学制度。规范办学行为,不得设立各种形式的重点学校,不得在适龄儿童进入幼儿园、小学和初中时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和测查,维护教育公平,推进素质教育。
40.深化招生制度改革。建立适应素质教育要求,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
——以市为主统筹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将初中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中阶段招生的重要依据。在实行全市初中统一学业水平考试制度的基础上,高中阶段入学实施综合素质评价、统一招生录取的办法,逐步扩大学校自主招生比例。
——优质普通高中年度招生计划按60%以上的比例在区域内初中合理分配。完善初中学校优秀毕业生推荐入学制度。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实行自主招生或注册入学。
——考试命题严格依据学科课程标准,注重考查学生对基础知识的掌握以及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41.加强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完善考试招生信息发布制度,实现信息公开透明,保障考生权益。公开招生办法、招生政策。强化考试安全责任。加强政府和社会对考试工作的监督。
第十四章 推进质量保障体系建设
42.完善教育过程管理。
——加强对各类幼儿园保教质量的管理,防止出现小学化倾向。
——加大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课程改革力度,提高课程实施水平。建立学习困难学生帮助机制和学生发展指导制度。建立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监测、举报、公告和问责制度。健全教育局长、校长听课评课制度,加强对课堂教学的督查与指导。
——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和社会对人才的需求规格,坚持以能力为本位,提高职业学校学生的技能水平。建立完善适应社会需求的人才培养标准。
——发挥学校家长委员会和家长学校的作用,引导家长树立科学的教育理念。
43.建立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全方位地整体推进,实现对教育质量的全面、全员、全程监测。
——建立基础教育质量标准。依据国家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制订并落实课程标准、教育教学标准、学生身心健康标准。加强对各类幼儿园保教质量的管理和评价,防止小学化倾向。加大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课程改革力度,增强学生的综合素质。建立学习困难学生帮助机制和学生发展指导制度。
----建立以学生的就业率、职业道德和职业能力为主要指标的职业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考核评价机制。
——建立市、县(市、区)、乡镇、学校四级教育质量评价和监测体系,建立科学、多样的教育质量和人才评价标准。完善由政府、学校、社会各方面共同参与的教育质量评价机制。科学诊断基础教育质量存在的问题和原因,为教育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探索促进学生多元发展的多种评价方式。做好学生成长记录,完善综合素质评价。以促进学生终身发展为主要目标,建立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共同参与的学校内部质量保障与评价机制。建立以课堂观察与问题研究为核心的教学过程监测指导机制。
——建立教育质量督导与评价制度。建立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监督和评价制度,督促和引导各级政府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教育质量观,遵循教育规律,切实担负起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责任。健全普通中小学校督导评估制度,督促和引导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督导报告要向社会公布,充分发挥督导的职能作用。
第十五章 推进教育对外开放交流
44.加强交流合作。根据泰安市“强市名城”战略和建设开放高地的要求,加快对外开放,开展多层次、宽领域的教育交流与合作。加强与全省其他地市之间、全国城市之间、沿海发达省市之间、教育与科研机构之间、普教职教与高校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45.引进优质资源。推动吸引境外知名学校、教育和科研机构以及企业,合作设立教育教学、实训、研究机构或项目。
——以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为重点,稳步推进中外合作办学,加强与境外高水平教育机构的合作,推动全市国际交流与合作,到2020年,建设 个多层次、高水平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培养大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与国际竞争的国际化人才。开展职业教育师资境内外专业培训和语言培训。
——支持吸收引进境内外先进的办学理念、课程体系、教学方法和管理经验,满足社会对高质量、多样化教育的需求。
——鼓励开展学校间的课程合作、学分互认、合作培养等合作项目。逐年提高有条件的高中阶段学校聘任外籍教师的比例。
46.培养国际化人才。在中小学开设孔子课堂,加强汉语国际推广工作,扩大齐鲁文化、泰山文化的国际影响。探索建立适应国际化要求的教学管理、科学研究和科技开发机制。有计划地选派优秀教师到国外深造和开展教学研究。实施中小学骨干教师、校长海外研修工程。推进中小学与国外先进学校缔结友好学校,开展国际交流。推进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与国际通行职业资格标准的衔接,参与国际劳务服务。
第四部分 重点工程:搭建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新平台
第十六章 重点项目
根据我市教育发展目标,着力加强教育事业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2010-2020年,组织实施一批重点项目。
47.素质教育推进工程。建立政府主导、学校主体、社会参与的素质教育推动机制,着力优化实施素质教育的政策环境、运行机制和社会氛围。主要任务:
——深入贯彻《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规范各级各类学校的办学行为。
——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开好音体美及通用技术、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建设义务教育必修地方课程;推进普通高中选课走班教学;建立学科与实践学习相结合的培养模式;完善中小学课程实施水平评估制度。
——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建立学生课业负担监测、公告和问责制度,推进学校建立家长委员会,实行全员育人导师制度和班教导会制度,建立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制度。
——依据《泰安市落实<山东省素质教育推进条例>实施办法》,按步骤、分阶段推进素质教育向纵深开展。适时总结实施素质教育的好做法、好典型并在全市推广。
48.新道德教育实验推进工程。按照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增强实效性的总体要求,积极探索加强和改进青少年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的方式方法。主要任务:
——把新道德教育作为新时期加强和改革学校德育的重要内容,融入学校教育的方方面面容。
——丰富新道德教育内容,在继承优良文化传统的基础上,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社会责任教育等内容纳入到新道德教育工作中。
——创新新道德教育形式,以学校教育为主阵地,充分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设施的作用对青少年学生进行教育;通过各种方式展示改革开放的新成就;发挥好英模人物的典型作用,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
——加快新道德教育实验经验和成果的推广,命名一批“泰安市新道德教育实验与研究示范基地”。
49.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工程。明确各级政府的职责,改善办学条件,加快学校布局调整,均衡配置教学设施。主要任务:
——以教学用房和学生生活用房建设为重点,着力解决大班额及功能教室不足问题,满足寄宿生住宿和就餐的基本要求。
——以实验教学仪器和图书资料配备、教育信息化建设和探究实验室、通用技术实验室、综合实践活动室、体育卫生与艺术设备、学校场地标准化等建设为重点,提高教育教学装备水平。
——完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逐步实行城乡统一的中小学编制标准,加强县域内教师的交流与调配。加大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和校舍安全工程的实施力度。
——到2015年,全市所有中小学全部达到规定办学标准。
50.学前教育普及推进工程。把发展学前教育作为发展教育事业、改善民生的重要任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搞好幼儿园规划布局。主要任务:
——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满足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需求。
——各级政府设立学前教育专项经费用于事业发展、教师培训、表彰奖励,完善成本合理分担机制。
——到2015年,全市3-6周岁幼儿毛入园率达到90%以上,普及学前三年教育,所有幼儿园达到规定办园标准;2018年,乡镇中心幼儿园全部通过省级认定;到2020年,50%的县(市、区)进入全省“学前教育先进县(市、区)”行列。
51.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示范县(市、区)创建工程。坚持把义务教育作为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分区域整体推进。主要任务:
——进一步完善“以县为主”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推动区域内办学条件、师资配备、就业机会、教育质量的均衡。
——制定并实施《创建“泰安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示范县(市、区)”实施方案》,到2015年,所县(市、区)实现区域内均衡发展;2015年,80%的县(市、区)进入全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先进县(市、区)”行列。到2020年,在全市范围内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52.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加强重点学校、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及“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我市职业教育办学水平,提高职业教育服务经济发展的能力。主要任务:
——实施示范性职业院校创建计划。在全市重点建设实力强、规模大、声誉好的示范性职业院校,积极争创国家级和省级示范性职业院校。
——实施规范化中等职业学校创建计划。“十二五”期间,85%以上的中职学校建成突出特色,适应区域发展需求的省级规范化学校。到2020年,95%以上的中职学校达到省级规范化学校标准。
——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服务能力建设计划。重点建设若干与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相匹配、优质资源共享的现代化实验实训基地,实现教学、科研、技能鉴定、社会服务功能整合。建设职业教育校企一体化合作办学项目学校。建设市职业教育信息服务平台,推进职教教学资源库和数字化仿真实训示范教室建设。
——实施中等职业学校就业能力建设计划。实施市级名牌专业建设计划,打造市级名牌专业。建设职业学校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机构,深入推进实施“双证书”制度。
——实施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建设计划。改革完善职业学校用人管理制度,按照专业招生数和国家规定的师生比,核定编制,配齐配足文化课和专业课教师。开展校长和教师的新一轮全员培训,加强骨干教师培训,培养专业学科带头人和名师。现有教师每年脱产学习的时间不少于48学时,专业教师每两年必须有2个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面向所有教师开展职业教育教学基本功达标活动,提高职业学校教师的整体素质和水平。建设1个中职学校教师教育基地。
53.特色学校建设工程。以内涵发展为导向,引导学校走高质量、特色化发展的道路,促进学校形成“一校一品”,提升全市基础教育的综合实力、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多层次创新型人才的需求。主要任务:
——建设学校文化类特色学校,包括学校文化建设特色,创新性人才、特色人才和基础性人才培养特色,综合实践育人特色。
——建设特色课程类特色学校,包括语言教育特色,音美体教育特色,科技创新特色,数理学科特色。
——建设综合高中类特色学校,主要体现普通高中在职普融通,为学生提供多种需求选择方面呈现出的特色。
——制订《泰安市特色学校建设项目实施规划》,到2015年,命名各个类型的特色学校高中10所、初中30所、小学50所;到2020年,实现“一校一品”。
54.高素质教师队伍提升工程。以提高教师整体素质为目标,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建立骨干引领、倾斜农村、覆盖全员的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机制。主要任务:
——实施教师教育基地建设计划,加强与高水平大学和师范院校的紧密联系,整合教师教育资源,成立“泰安市中小学师资培训中心”,分别建设1个市级普通中小学教师教育基地;整合优化县(市、区)教师培训资源,建设8个县级教师培训机构。
——实施泰安市教育系统人才递进培养计划,到2015年,培养“泰山名师” 名,“泰山名校长” 名,“泰山功勋教师” 名,“泰山功勋校长” 名,“泰山新星” 名,“泰山教坛英才” 名。培养省特级教师 名。到2020年,建设起一支适应教育现代化需要的优质的骨干教师、骨干校长队伍。
——实施中小学教师素质提高计划,以农村中小学教师为重点,组织实施骨干教师培训;建设教师教育课程资源平台,组织开展教师全员远程研修;推进中小学教师学历提升;选拔优秀骨干教师赴海外大学和中小学研修;用5年的时间对全市3600名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进行全员培训。
——实施中小学学历提高培训计划,启动“千名教师教育硕士培养行动”,并对本科以下学历的初中教师、专科以下学历的小学教师进行学历提高培训。
——实施中青年教师和创新团队建设计划,在全市举办年度创新人物和创新团队评选,举办中小学创新校长(教师、班主任)论坛,大力提高校长管理水平、教师教学水平、班主任工作水平。
——实施名师、名校长网络工作室建设计划,发挥好名师、名校长的带动作用,以市、县(市、区)教育信息网为平台,为名师、名校长开通网上工作室,实现名师、名校长教育资源的共享,并发挥名师、名校长在全市中小学教师和校长队伍建设中的引领、示范、带动、促进作用。
55.素质教育质量效益双高工程。提高质量是教育工作永恒的主题,为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实施质量效益双高工程一。主要任务是:
——开展主题建设活动。小学实行“双百示范校”建设活动,即建设100所教学标准化学校和100所特色鲜明学校,其中80%的指标放在农村学校,全面提升农村小学办学水平,促进小学教育均衡发展。初中开展“双50强发展提高”创建活动,即建设特色发展50强学校和教学创新50强学校,加强初中的基础性、规范性、个性化建设,强化初高中的衔接。高中开展“双十”创建活动,建设10所实施课程改革示范学校,引领全市高中学校健康协调发展。
——制定完善《泰安市中小学教育质量检测工作实施方案》,对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性评价进行监督和评价,教育部门将每年对普通高中进行一轮评估,每两年进行一轮初中、小学的评估。其中,普通高中由市教育局组织评估,初中和小学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评估。
56.平安和谐校园建设工程。各级党委、政府要将“平安和谐校园”创建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为学生健康成长创设良好环境。主要任务:
——完善平安和谐校园建设的组织机构、规章制度,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平安和谐校园建设运行机制。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学校周边环境。科学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
——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加大投入,建立集人防、物防和技防于一体的校园治安防控体系;加快校舍安全工程进程,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加强学校安全教育。
—— 建设积极向上的学校文化,加强对学生的爱国主义教育、理想信念教育、社会责任教育、生命健康教育,建立起内容覆盖课堂教学、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的人文素质和科学精神教育体系。加强法制教育、文明礼仪教育、心理健康教育。
——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新颖、吸引力强的思想道德、学术科技、文娱体育等校园文化活动。倡导健康文明上网。
第十七章 改革试点
57.基础教育创新型人才培养试点。探索提升中小学生的人文素养、科学素养、创新精神和实验能力的有效途径;建设校内创新实验室;实施超常学生培养计划。
58.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点。以职业学校管理体制转变为契机,探索职业教育政府统筹、校企合作、多元办学的新体制;探索高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共享教育资源、实现一体化发展的有效途径;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大力推行工学结合,加强学生的生产实习和社会实践。加强实践性教学,使教学内容与产业升级换代相衔接,人才培养目标与企业人才需求相衔接。实行职业教育弹性学制,推进学分制改革,推行学习成果认证和“学分银行”制度。
59.多元化考试招生制度试点。积极探索建立“分类考试,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在义务教育坚持就近免试入学的前提下,完善初中升高中学业考试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招生制度。建立中等职业教育春季招收初三分流学生的招生办法。
60.教师教育综合改革试点。整合教师教育资源,加强教师教育基地建设;探索教师培养培训模式创新的途径和方法;推进市级教师教育网络联盟建设。
61.学习型社区建设试点。探索建立党委领导、政府推进,教育、文化、科技、人事、劳动、财政等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协调机制;整合文化、教育、科技、社会等各种资源,为社区居民提供教育服务;探索学习型家庭建设的有效途径;培养社区教育专业工作者队伍和志愿工作者队伍;建立以服务为宗旨的社区教育工作机制;扩大学习型社会建设的发展路子。
第五部分 保障措施:加大教育可持续发展保障力度
第十八章 加强组织领导
62.完善教育工作领导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健全领导体制和决策机制,把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切实保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
——建立健全党委、政府教育工作专题会议制度和领导干部联系学校制度,及时研究解决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
——建立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工作目标责任制和问责制,把教育工作实绩作为党政干部政绩考核和提拔任用的重要指标。
——各级政府要主动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定期向人大及其常委会专题报告教育工作;主动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听取社会各界对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九章 保障经费投入
63.进一步加大政府教育投入。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
——大幅度增加教育投入。保证教育财政拨款增长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并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根据办学条件基本标准和教育教学基本需要,提高各级各类学校生均财政拨款,2012年达到全省平均水平。提高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确保2012年达到20%以上。
——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按照教职工编制标准、工资和社会保障政策标准、学校建设标准、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及时足额拨付义务教育经费。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并专项用于教育事业。
——对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校舍安全工程涉及的校舍建设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免收或减收经营服务性收费。
——建立教育投入公告和考核制度,将教育投入落实情况作为各级政府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并接受社会监督。
64.积极拓宽教育经费筹措渠道。各级政府本级财政超收收入、土地出让等政府性基金收入,按年初预算确定的教育支出占财政支出比例用于教育;城市基础设施综合配套费提取20%用于城市基础教育设施建设;从地方分成的彩票公益金中每年拿出 %专项用于教育。新建住宅小区必须配套建设中小学、幼儿园,原则上每5000人口的住宅小区应配建1所规模为6-8个班的幼儿园,每10000人口的住宅小区应配建1所规模为12-15个班的幼儿园。乡镇和社区也要增加对学校和幼儿园的投入。
65.完善投入机制。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提供公共教育服务职责,完善各级教育经费投入机制,保障学校办学经费的稳定来源和增长。
——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进一步完善财政和地方财政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非义务教育实行以政府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培养成本、其他多种渠道筹措经费的机制。学前教育建立政府投入、社会举办者投入、家庭合理负担的机制。普通高中教育实行以财政投入为主、其他渠道筹措经费为辅的机制。职业教育实行政府、行业、企业及其他社会力量依法筹集经费的机制。
——加大对农村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民族学校和中小学生校外活动场所投入的力度。
——新增教育投入向薄弱环节倾斜。 年完成“两热一暖一改”211工程, 年全面完成校舍安全工程, 年全部完成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2020年完成中小学多媒体“班班通”工程。
66.完善捐赠教育激励机制。落实企业、个人教育公益性捐赠支出在所得税税前扣除规定。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捐资助学、出资办学。充分发挥泰安市教育基金会作用,设立各种形式的公益性教育基金。通过减免税收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措施,鼓励和支持职业学校利用自身优势发展校办产业,加大与各种经济组织的协作,增加学校收入。
67.积极化解各级各类学校债务。采取以安排专项资金为主和逐年提高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定额等方式,在2011年前解决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债务。明确各级政府的职责,加大拨款力度,解决高中阶段学校债务。采取安排专项资金、提高生均经费、增加化债奖励资金、返还土地置换收益等措施,在2015年前基本化解高等职业学校债务。中小学和职业类学校闲置的旧校址土地,按有关规定处置,全部土地收益返还学校用于偿还债务和改善办学条件。严格规范学校借贷行为,严禁随意增加新的债务。
68.健全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各地根据学前教育普及程度和发展情况,逐步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和城镇低保家庭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予以资助。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完善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机制,推动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进一步开展。
69.加强经费管理。坚持依法理财,严格执行国家财政资金管理法律制度和财经纪律。加大工作措施,完善中小学预算编制办法,保证预算编制不留缺口,细化预算收支科目,确保预算公开、透明。加强县级教育财务管理中心和学校财务会计制度建设,完善经费使用内部稽核的控制制度,强化教育经费管理和使用的审计监督,杜绝违规违纪现象,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加强教育经费使用监督,对重大项目建设和经费使用实施全程审计,确保经费使用规范、安全、高效。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建立健全配置、使用、处置制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第二十章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70.提升教师专业化水平。实现教育现代化,关键在于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鼓励教师和校长大胆探索,创新教育思想、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形成教学特色和办学风格。
——培养一批教育家,倡导教育家办学,继续实施教育系统人才培养递进工程,重点培养和支持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骨干、“双师型”教师、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校长,培养造就一批教育家、教学名师和学科领军人才。加强教学名师引进工作。完善教师专业发展评价机制。
——提升职业学校教师教学实训能力,建立职业学校教师与企业高技能人才交流制度,鼓励职业学校教师到企业兼职或阶段性任职,聘请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任教,全面提升职业学校教师的专业水平和职业素质。到2020年,全市80%以上的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分别具有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以上相关工种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加强中小学校医、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及寄宿制学校生活指导教师等人员配备。
71.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特设岗位计划。鼓励优秀教师到农村中小学任教,城镇中小学教师在评聘高级职务(职称)时,原则上要有一年以上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进一步完善制度和措施,鼓励大学毕业生到农村任教,对到农村任教三年以上的大学毕业生实行学费代偿。创造有利条件,鼓励教师在农村长期任教。对在农村地区长期从教、贡献突出的教师给予奖励。推进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实行县域内教师定期轮换制度。完善教师补充机制,优化中小学师资队伍结构,建立保障中小学教师区域、学段、学科均衡的工作机制。
72.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坚持把师德建设放在教师队伍建设的首位,加强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教师要关爱学生、严谨笃学、淡泊名利、自尊自律,以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感染学生,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各级各类学校要将师德列为教师培养、培训的重要环节,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绩效考核、职务聘任、进修深造和评优奖励的首要依据,实施师德表现一票否决制。将师德建设工作作为评估学校办学质量的重要指标。
——引导广大教师树立严谨、创新、诚信的学术风气,坚守正义,修身正己,力戒浮躁,做优良学风的维护者和弘扬者。建立健全以质量为导向,科学、公正、客观的学术评价机制。完善学风建设检查监督机制,严查侵犯知识产权和违反学术道德等不端行为。切实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严禁教师利用职务之便动员、组织或强迫学生接受有偿补课。
73.完善教师继续教育制度。建立泰安市教师教育网络联盟,形成覆盖全市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网络。加强教师培养培训,完善市、县(市、区)教师培训机构建设,严格执行五年一周期的教师全员培训制度。实施中小学校长、幼儿园长全员培训计划,强化对班主任和辅导员的培训。将教师培训经费列入各级政府预算。建立教师培训质量评价制度,着力提高教师培训的质量和效益。鼓励中小学校与高等学校合作开展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发展本科后教师继续教育,加强教育硕士、博士的培养,提高教师的学历学位层次。
74.完善教师管理制度。
——按照国家教师资格标准,严格实施教师准入制度,提高教师任职学历标准和品行要求。按照上级要求做好教师资格考试和资格认定,市、县(市、区)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中小学教师的招聘录用、职务(职称)评聘、培养培训和调配交流等管理工作。完善教师退出机制,实施教师资格的定期审核、登记制度。
——加强中小学编制管理工作。逐步实现城市、县镇、农村中小学教职工执行同一编制标准,对农村偏远地区实行倾斜政策;完善中小学编制动态管理机制,增强中小学编制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操作性,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总编制内,具体分配各校人员编制,进行学校间人员调配;对部分学科教师紧缺的中小学,可采取先进后出的方式,先安排选配急需的教师,逐步对不再适应教学工作的教师予以分流、转岗转向,保持教师新进、退出数量基本平衡。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和校长流动机制。落实幼儿园教师配备标准。
——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职称)系列,在中小学设置正高级教师职务(职称)。落实中等职业学校编制标准,在中职学校、技工院校设置正高级教师职务(职称)。加强学校岗位管理,创新聘用方式,规范用人行为,激发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75.提高教师地位待遇。各级党委、政府要在政治上、生活上关心教师,努力改善教师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提高教师地位。
——落实教师待遇和绩效工资,依法保证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关心教师身心健康,落实和完善教师医疗、养老、住房等社会保障政策。对在县镇以下工作的农村教师,在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评优奖励等方面予以倾斜,完善津贴补贴标准。建设农村地区学校教师周转宿舍。
——完善优秀教师表彰奖励机制,设立“泰安市功勋人民教师”荣誉称号,表彰奖励做出重大贡献的优秀教师。
第二十一章 推进教育信息化
76.加快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把教育信息化作为全市信息化发展整体战略实施的重点。
——加快教育网络建设,推进“多网合一”,实现多种方式接入互联网。2012年前,所有中小学要以ADSL或光纤等方式实现互联网接入。
——加快教学终端设施普及,重点加强农村学校信息化基础,大力开展多媒体“班班通”工程,实现优质教育资源的共享。2012年前,县域内每所中小学有40%的教学班实现“班班通”;2015年前,80%的教学班实现“班班通”;2020年前,所有中小学的所有教学班实现“班班通”,改善中小学教学环境。建设市职业教育信息服务平台,推进职教教学资源库和数字化仿真实训示范教室建设,构建网络环境下职教教学新模式。
77.提高微机配备水平。2012年前,高中、初中、小学微机室的学生用机数量均达到最大班额人手一台,专任教师用机初中及以上学校人手一机;2015年前,所有中小学均实现专任教师人手一机,办公用微机达到或超过规定要求,网络资源应用达到80%,远程教育应用到100%,实现教育技术装备的现代化。
78.加强优质教育资源开发和应用。加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和教师教育资源库建设。引进优质教学资源,开发地方特色资源,建设数字图书馆和虚拟实验室、创新实验室。实施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程,建设“泰安学习网”,搭建开放式、智能化的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城乡居民终身学习平台。加强媒介素养教育,引导学生在学习中主动利用信息技术,增强正确理解、合理运用大众传播媒体等信息网络的能力。创新网络教学模式,建设数字化教研服务平台。制定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标准和评价体系,开展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提高教师的教育技术应用能力。建立完善基于网络的教育质量基本标准和监测制度。
79.完善教育信息化服务体系。加强综合性政府教育政务信息系统、学校管理信息系统和学习(课程)管理系统建设,整合全市各类教育管理网络资源,建立相对独立、资源共享、符合市级电子政务建设要求的教育行政管理虚拟专网。建立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类学校协调运行的电子政务和电子校务办公体系,提高教育管理信息化水平。按照政务公开要求,建立为民服务和公务受理的协同体系,为群众办事提供网上服务,为群众了解教育信息提供方便。
80.坚持依行政。各级政府要按照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依法履行教育职责。
——探索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加强教育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落实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及时查处违反教育法律法规、侵害受教育者权益、扰乱教育秩序等行为,依法维护学校、学生、教师、校长和举办者的权益。完善教育行政审批和信息公开制度,保障公众对教育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定期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教育改革和发展情况,充分听取政协和各民主党派对教育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政府各部门要加强协调,履行教育职责,支持教育发展。动员和争取社会各方面关心、支持教育事业。
——学校要建立完善符合法律法规的规章制度,依法履行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责。坚持开展普法教育,不断提高师生的法律素质,增强公民意识。尊重教师权利,加强教师管理。保障学生的受教育权,对学生实施的奖励与处分要符合公平、公正原则。建立完善行政复议、诉讼、赔偿等符合法治原则的教育救济制度,保障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
81.推进平安和谐校园建设。切实解决好事关师生切身利益的教职工待遇、评优树先、贫困生资助、招生、大学生就业等现实利益问题,关心并积极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及时化解教育改革和发展过程中的各种矛盾。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形成良好的人文环境。高度重视学校及周边安全稳定工作,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各界协调联动的安全长效工作机制。加强学校、家庭、社会和司法联动保护,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建设,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完善应急管理和处置机制。
82.完善督导制度和监督问责机制。
——加强教育督导法规制度建设。成立泰安市教育督导委员会,研究和协调解决教育督导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探索建立相对独立的教育督导机构,独立行使督导职能。加强督导队伍建设,建立专职督学队伍。坚持督政与督学并重、监督与指导并重,逐步完善督政制度、督导责任区制度和督学责任制度。
——改进和完善对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制度,建立市对县级政府及主要负责人的教育督导考核制度,强化对政府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情况的督导检查。建立和完善对中等以下各类学校、幼儿园的督导评估制度。建立督导评估结果公告、限期整改制度。
——严格落实问责制。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接受和积极配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教育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以及司法机关的司法监督。加强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强化社会监督。
第二十三章 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
83.牢牢把握党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各级党委要把教育改革和发展作为维护人民利益和促进发展的重大战略任务,摆到重要的议事日程。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强化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确保教育的社会主义方向,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各级各类学校党组织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参与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支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加强学校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增强党对知识分子的凝聚力。进一步加强民办学校党组织建设。
84.加强教育干部队伍建设。把加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教育领导能力建设纳入干部教育规划;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强化教育系统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办学治校能力;加大学校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培养和交流任职的力度。
85.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善具有教育系统特点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健全学校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大力加强教育系统行风建设,提高民主管理水平,促进校风、教风的根本转变。
第六部分 组织实施
86.明确实施责任。本“行动计划”是指导泰安未来10年教育改革发展的纲要性文件。贯彻实施“行动计划”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职责。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行动计划”与建设计划、年度计划紧密结合起来,使“行动计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措施切实得到落实。县(市、区)政府以及各级各类学校要从实际出发,制定本单位实施“行动计划”的具体方案和措施,分阶段、分步骤组织实施,推进教育的改革和发展。
87.完善评估制度。“行动计划”中确定的各项指标要纳入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和教育部门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体系。“行动计划”实施一段时间后,要围绕提出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实施评估,分析检查实施效果及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88.加强监督检查。要做好“行动计划”及相关信息公开工作,向社会广泛宣传《教育行动计划》,让群众参与“行动计划”的实施和监督。各级人大、政协要加强对“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提出加强和改进“行动计划”实施的意见和建议。对“行动计划”落实情况通过教育督导报告等形式定期公布,并根据各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的落实情况及社会各方面的反馈情况,实行表彰奖励和劝诫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