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和事业单位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规范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工作,维护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我省先后出台了《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意见》(鲁发[2004]15号)和《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山东省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鲁厅字[2005]43号)等文件,中共泰安市委组织部、泰安市人社局于2007年出台了《泰安市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暂行办法》,我市事业单位先后全面推行人员聘用制度。
最近,根据上级人事部门调查摸底的通知和市教育局要求,我校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实行聘用制度势在必行,通过合同管理、转变身份,达到岗位职责的科学配置、人员优胜劣汰、合理组合,形成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单位用人制度,实行人员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推进学校依法治校进程。
在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是人事制度的一项重要改革,是大势所趋,政策性强,涉及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因此,学校要求全体教职工一定要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学习《山东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的有关条款,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支持并积极参与这项改革,保证我校人员聘用制度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