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阅读新闻

【规章制度】关于加强教师聘期管理的意见

[日期:2022-09-08] 来源:  作者: [字体: ]

 

为健全完善教师职称聘期管理制度,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鲁教师发〔2015〕4       《山东省事业单位人员竞聘上岗办法》及《泰安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全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管理的指导意见》(泰教发202113号等有关规定,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加强教师聘期管理,完善聘期管理制度,加强聘期考核,打破一聘终身的现有模式,建立职称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充满活力的竞争性评聘管理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设适应新时代教育发展要求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二、实施范围

全校在职在岗教师。

三、主要措施

加强聘期聘任管理。自 2021    9月起,由学校统一与教师签订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合同,颁发聘书,实行聘期管理。聘期为3年,聘任期满组织新一轮全员竞聘上岗。凡新参加职称评聘的教师要按照学校规定完成教学工作量,否则不得参加高一级职称评聘。

加强聘期聘任考核。学校要按照教师考核相关要求,制定聘期考核工作方案。学校成立由一线教师代表和部分中层、校级干部组成的考核委员会,负责对聘期内人员进行评价考核。考核要以完成基本工作量为基础,体现业绩和贡献,对教师聘期内的师德表现、履职情况、工作实绩等进行综合评价。聘期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个等次。对教师有偿补课等违背师德的行为,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在聘期内达法定退休年龄的教师可不进行聘期考核。

强化考核结果运用。聘期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岗位聘任、职务晋升、绩效工资发放、表彰奖励等的重要依据。聘期考核不合格的,在下一轮岗位聘用时,予以降级聘任,降低一个职称等级或一个职称层级。对连续两个聘期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意见已经第五届四次教代会通过,2021年1122 日起执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解释权归学校党委

 

 

                               

       泰安长城中学

                                    2021年11月22日


收藏 推荐 打印 | 录入:zhaohongwei | 阅读:
相关新闻      
本文评论   查看全部评论 (0)
表情: 姓名: 字数
点评:
       
评论声明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