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精神,更好地落实《中共泰安市委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市教师队伍改革的实施意见》(泰发【2019】18号),促进学校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公平合理、公开透明、有效激励、管理规范的校内分配制度,进一步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一步完善市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办法》(泰人社发【2019】13号)、泰安市教育局《关于加快实施中小学绩效工资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高质量发展要求,落实新发展理念,健全学校绩效考核体系,完善工资分配激励机制,进一步激发学校内部活力,调动教职工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快教师的职业道德提升和专业成长,促进学校现代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提高,全面提高学校育人质量水平,创建全国文明校园,建设适合学生发展的特色高中。
二、分配原则
(一)以岗定薪原则:根据不同的岗位确定不同的薪酬,岗位变动薪酬随之变动。
(二)绩效挂钩原则:完善绩效考核内容和办法,注重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向质量和效益倾斜。
(三)按劳取酬原则:与工作量、岗位责任等紧密挂钩,重点向一线教师、班主任、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人员倾斜。
(四)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考核评价与绩效工资分配要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做到科学合理、程序规范、公平公正。
三、发放范围、资金切块办法
学校绩效工资发放范围为,学校在编在岗的正式教职工。
按照教师和行政后勤教辅两个系列,根据国家实际拨付的每月实发工资分别计算出教师系列月平均实发工资和行政后勤教辅系列月平均实发工资,依据两个系列的月平均实发工资比例确定资金切块。
教师和行政后勤教辅两个系列,均按照实际参加人员来计算绩效工资总量,依据各自考核办法计算每一位教职工的绩效工资。
四、发放办法
(一)教师系列
1.考核内容、依据及责任科室
(1)师德考核,依据《泰安长城中学师德考核方案》进行考核,由学校工会负责。
(2)工作量计算,以《泰安长城中学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为依据。文化课教师工作量由年级负责核算,体育艺术、信息教师工作量由体卫艺科、信息中心负责核算,教务处负责审核、公示。
(3)工作业绩量化,以《泰安长城中学教师教学效果考核评价办法》为依据。文化课教师工作业绩由年级负责核算,体育艺术、信息教师工作业绩由体卫艺科、信息中心负责核算,教务处负责审核、公示。
(4)考勤统计,根据《泰安长城中学教职工考勤办法》,由办公室、督导室负责统计出勤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在绩效工资相应份额中进行扣减。
2.发放办法
(1)教师绩效工资总额的60%部分,用于工作量;30%部分,用于工作业绩;10%部分,用于考勤。
(2)工作量绩效工资计算办法:纳入工作量计算的教师绩效工资总额/教师的总工作量=教师工作量绩效工资系数。教师工作量绩效工资系数x每名教师的实际工作量=每名教师工作量绩效工资。
(3)工作业绩绩效工资计算办法,按照《泰安长城中学教师教学效果考核评价办法》,按照人数的(30%)、(40%)、(30%)分ABC三档,B档按照业绩部分绩效工资的平均数进行发放,A档上浮10%发放,C档下浮10%发放。
(4)考勤部分见后。
(5)有违反师德及廉洁规定的实行一票否决。
(二)行政后勤教辅系列
1.绩效工资总额的90%部分,依据《泰安长城中学行政后勤教辅系列考核办法》发放,根据考核结果、按照人数的(20%)、(60%)、(20%)分ABC三档,B档按照平均数进行发放,A档上浮10%发放,C档下浮10%发放;绩效工资总额的10%部分,用于考勤。
2.考勤部分见后。
3.有违反师德及廉洁规定的实行一票否决。
(三)考勤
1.根据教职工绩效工资考勤部分所占比例,计算出每一个工作日的绩效工资数额。事假每学期不超过3天,不减发该部分绩效工资,事假每学年超过22个工作日(含22个工作日),不享受该部分绩效工资。事假每学期超过三天按照实际请假天数减发绩效工资。
2.病假一天减发的绩效工资按照事假标准的一半执行。病假每学期不超过3天,不减发该部分绩效工资,病假每学年超过44个工作日(含44个工作日),不享受该部分绩效工资,病假每学期超过三天按照实际请假天数减发绩效工资。
3.迟到或早退一次按照事假半天计算,超过一次累计计算,直至扣除本部分全部绩效工资。确因特殊情况迟到或早退,需要到学校办公室说明事由并补事假条。
4.教师旷课1节、职工旷工半天(刷脸后离校按旷工对待),扣除该部分绩效工资。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到学校办公室说明事由并补事假条。
5.国家法定的婚假、产假、丧假,按照上级规定执行。
五、资金来源
1.教师工资之外的上级政策规定不允许平均发放的奖励性质资金。
2.社会捐助等用于教师奖励的资金。
六、有关说明
1.年中调入或新入职人员,以上级实际批准拨发月数的绩效工资进行折算。
2.经教育局选派挂职、进修、学习一个月以上或者参加支教、长期借调等情况人员,其在校外工作期间的绩效工资按教职工平均数发放。产假期间绩效工资按教职工平均数发放。
3.学校校级领导按照全体教职工的平均数进行发放,学校兼课中层干部及干事自愿选择参加教师系列或者行政后勤教辅系列。
4.距退休不满一年(含一年)的任课教师,按照实际在岗时间进行发放。
5.减发部分用于教师系列工作量绩效工资。
6.其它事项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本方案教代会通过、教育局审核之后,自2020年12月起实施,学校原所有分配方案同时终止。
泰安长城中学
2020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