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长城中学2018年办公用品采购项目
自行采购询价公告
一、采购人:泰安长城中学
地 址:泰安市灵山大街401号
联系方式:0538-6987855
二、采购项目名称:泰安长城中学2018年办公用品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TASJ2018-0939-00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包 |
货物名称 |
数量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 金额 |
/ |
泰安长城中学2018年办公用品采购项目 |
1项 |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合法经营者,具有与本次采购货物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10.00万元 |
三、获取询价通知书
1.时间:2018年8月27日08时30分至2018年8月29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山东瀚广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地址:泰安市创业大街47号中天大厦八楼
3.方式:来人购买,供应商须携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证件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证件复印件一套到山东瀚广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报名并领取询价通知书。
4.售价:每套人民币150元整,售后不退。
四、公告期限:2018年8月27日至2018年8月29日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9月3日8时00分至2018年9月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泰安长城中学会议室
六、询价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9月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泰安长城中学会议室
七、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建 联系方式:0538-3310881 15069890081
八、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详见询价通知书。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询价通知书。
附件:询价通知书
发布人:泰安长城中学
发布时间:2018年8月24日
泰安长城中学2018年办公用品
采购项目
自行采购(询价通知书)
项目编号:SDTASJ2018-0939-00
采 购 人:泰安长城中学
日 期:二0一八年七月
目 录
第一章 询价公告 2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4
第三章 评审办法(比照最低评标价法) 0
第四章 合同条款和格式 0
第五章 交货、竣工、提供服务时间 0
第六章 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0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0
第一章
询价公告
一、采购人:泰安长城中学
地 址:泰安市灵山大街401号
联系方式:0538-6987855
二、采购项目名称:泰安长城中学2018年办公用品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TASJ2018-0939-00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包 |
货物名称 |
数量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 金额 |
/ |
泰安长城中学2018年办公用品采购项目 |
1项 |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合法经营者,具有与本次采购货物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10.00万元 |
三、获取询价通知书
1.时间:2018年8月27日08时30分至2018年8月29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山东瀚广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地址:泰安市创业大街47号中天大厦八楼
3.方式:来人购买,供应商须携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证件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证件复印件一套到山东瀚广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报名并领取询价通知书。
4.售价:每套人民币150元整,售后不退。
四、公告期限:2018年8月27日至2018年8月29日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9月3日8时00分至2018年9月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泰安长城中学会议室
六、询价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9月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泰安长城中学会议室
七、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建 联系方式:0538-3310881 15069890081
九、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详见询价通知书。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询价通知书。
附件:询价通知书
发布人:泰安长城中学
发布时间:2018年8月24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2.1 总则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询价通知书的所有内容(包括答疑、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按照询价通知书要求以及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本次政府采购方式为自行采购(询价),指询价小组要求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询价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本询价通知书所称货物,是指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2.1.1 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及要求 |
1 |
采购人 |
泰安长城中学 |
2 |
项目名称 |
泰安长城中学2018年办公用品采购项目 |
3 |
项目内容 |
泰安长城中学2018年办公用品采购及其相关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清单。 |
4 |
预算控制价 |
本项目年预算金额为10.00万元,供应商报价(即开标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且不得等于或者高于预算控制价,否则其报价无效 注:已设定年预算金额,在规定的供货服务期限内采购人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成交供应商分批次供货,结算方式=成交单价*实际供货数量,但最大供货额度不超过年预算金额。 |
5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合法经营者,具有与本次采购货物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6 |
供应商资质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和情况说明 |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须提交下列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并将复印件制作在响应文件中,开标后不得后补、澄清,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办理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营业执照) 2、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资格证明。 |
7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自行踏勘。 |
8 |
报价有效期 |
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成交供应商报价有效期延长至签订正式政府采购合同并履行完成为止) |
9 |
报价范围 |
含税全包价,具体要求详见第六章“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
10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报价方案 |
不允许。 |
11 |
响应文件电子 版 |
不提交。 |
1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 |
不接受。 |
13 |
样品要求 |
不需提交样品。 |
14 |
响应文件装订 |
1、响应文件包含报价部分、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三部分; 2、响应文件为A4幅面,装订成册,否则其报价无效。 |
15 |
响应文件份数 |
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
16 |
递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时间、地点及地址 |
递交时间:2018年9月3日08时00分起至09时00分止。 截止时间:2018年9月3日09时00分 地点:泰安长城中学办公室 地址:泰安市灵山大街401号 |
17 |
响应文件是否退还 |
不退还。 |
18 |
询价时间、地点 |
询价时间:2018年9月3日09时00分; 询价地点:泰安长城中学办公室 |
19 |
响应文件密封性检查 |
由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所有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 |
20 |
唱价顺序 |
按照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逆顺序进行。 |
21 |
询价小组 |
询价小组构成:3人,由采购人从本单位业务、技术、财务等科室部门抽人组建。 |
22 |
评审办法 |
比照最低评标价法 |
23 |
技术部分是否采用“暗标” |
否 |
24 |
成交供应商确定 |
由询价小组推荐预成交供应商并排序1-3名。 |
25 |
付款方式 |
本项目无预付款,乙方按甲方要求分批次进行供货,乙方送达甲方指定地点经长城中学主管科室验收后方为有效,甲方按季度供货情况进行结算。 |
26 |
监督 |
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及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财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
2.1.2 当事人
2.1.2.1采购人:系指泰安长城中学。
2.1.2.2供应商:是指响应采购要求且符合询价通知书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参加报价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1.2.3询价小组:是指由采购人按照泰安市政府采购采购人自行采购操作规程要求以及有关规定组建以确定成交供应商的临时组织。
2.1.2.4成交供应商:系指经询价确定的满足询价通知书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取得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资格的供应商。
2.1.3 采购依据及原则
2.1.3.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2.1.3.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2.1.3.3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2.1.3.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1.3.5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2.1.3.6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省市规范性文件。
2.1.4 合格的供应商
2.1.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1.4.2符合本询价通知书规定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1.4.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及其控股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同时报价;
2.1.4.4询价通知书“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为实质性条款,供应商必须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不允许有负偏离,否则其报价无效。
2.1.4.5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完整、有效。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即为合格供应商,具有参与报价的资格。
2.1.5 保密
参与询价活动的当事人应对询价通知书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个人隐私等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2.1.6 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
2.1.6.1所有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2.1.6.2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计量单位;
2.1.6.3所有报价一律使用人民币,货币单位:元。
2.1.7 踏勘现场
2.1.7.1询价通知书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以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供应商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责任和风险。
2.1.7.2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不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
2.1.7.3供应商经采购人允许,可进入项目现场踏勘,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责任和蒙受损失。除采购人原因外,供应商应对踏勘现场而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由此引起的连带责任和费用负责。
2.1.8 偏离
采购人允许响应文件偏离询价通知书某些非实质性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偏离范围、幅度和项数,否则其报价无效。
2.1.9 其他条款
2.1.9.1供应商成交后直至验收止,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转包或者分包,如出现上述情形,采购人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可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与其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全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1.9.2不论采购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均不退还;废标或者未成交的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予以退还。
2.1.9.3除非有特殊要求,询价通知书不单独提供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2.2 询价通知书
2.2.1 询价通知书的构成
询价通知书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
2.2.1.1询价公告;
2.2.1.2供应商须知;
(1)总则;
(2)询价通知书;
(3)报价、响应文件编制;
(4)供应商应当提交的有关资格和资信证明文件;
(5)供应商提交响应性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6)唱价、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以及废标;
(7)纪律和监督;
2.2.1.3评审办法;
2.2.1.4合同条款和格式;
2.2.1.5交货、竣工、提供服务时间;
2.2.1.6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2.2.1.7响应文件格式。
2.3 报价、响应文件编制
2.3.1 报价
2.3.1.1报价的范围:为含税全包价。
2.3.1.2投标报价(即开标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且不得等于或者高于预算控制价。
2.3.1.3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或者方法提供报价内容以外的任何附赠条款。
2.3.1.4供应商应按照询价通知书中报价文件要求的内容填写报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2.3.1.5供应商须按照附件格式表格要求填写。
2.3.1.6唱价时,报价部分以正本为准。响应文件中《自行采购供应商报价记录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自行采购供应商报价记录表(报价表)》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正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按照以上原则对错误报价的修正,供应商应签字确认。
2.3.1.7供应商的成交价格在合同执行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2.3.2 响应文件的签署要求
询价通知书要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处,签字的不得由他人代签。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3.3 响应文件的盖章要求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以及相关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均指与供应商名称全称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合同章”、“财务章”、“业务章”等)的印章。
2.3.4 响应文件的时间单位、有效期以及费用
2.3.4.1除询价通知书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天”、“日”均指日历天,时、分均为北京时间。
2.3.4.2报价有效期为90日历天(成交供应商报价有效期延长至签订正式政府采购合同并履行完成为止),即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响应文件以及其补充、承诺等部分均保持有效。在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报价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可在报价有效期内要求供应商延长报价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通知为准并作为询价通知书和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拒绝延长报价有效期的,其报价失效;同意上述要求的,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
2.3.4.3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准备和参加采购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不论询价结果如何,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费用。
2.3.5 响应文件格式以及编制要求
根据有关规定,响应文件按照以下要求、格式统一编制:
2.3.5.1封面设置。响应文件材料封面设置包括: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全称和日期。
2.3.5.2响应文件内容。供应商应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要求以及格式编写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加行、涂改、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否则其报价无效。
2.3.5.3响应文件密封。响应文件装袋密封。
2.3.5.4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时,若有偏离之处,请如实在资信及商务响应表或者技术偏离表中注明。
2.3.5.4响应文件数量以及要求。包括三份纸质响应文件,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每份纸质响应文件上明确注明“正本”或者“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正本和副本按要求装订。
2.3.6 响应文件的组成
2.3.6.1响应文件的组成
响应文件由报价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三部分组成:
2.3.6.2报价部分
(1)自行采购供应商报价记录表;
(2)报价明细表;
(3)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说明的其他文件。
2.3.6.3商务部分
(1)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
(2)报价函;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总报价外长期优惠供应的备品件、易损件明细表;
(5)供应商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6)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
(7)商务部分要求的其他资料。
2.3.6.4技术部分
2.3.6.4.1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拟提供货物的合格性,且符合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有效技术支持资料,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技术支持资料为说明书、原厂印制的产品彩页图片、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等。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等资料与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一致,以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
(1)证明货物及其相关服务与询价通知书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主要包括内容:
①技术方案;
②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若是环保、节能产品须详细描述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③保证货物在质保期内正常、连续使用所必须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以及其货源地与价格;
(2)供应商在详细阐述货物的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说明时,应注意询价通知书第六章“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中的工艺、材料、货物标准以及文字说明,并无任何限制性,供应商可选用替代标准或者文字叙述,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满足技术规格、参数以及要求。
(3)供应商必须对所提供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等知识产权方面的一切产权关系负全部责任,由此而引起的法律纠纷以及费用由供应商全部承担。
2.3.6.4.2技术部分组成
(1)货物清单(包括产品彩页);
(2)技术部分要求的其他资料;
①项目总体架构以及技术解决方案;
②保证供货周期的组织方案以及人力资源安排;
③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
2.4 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2.4.1 供应商按照询价通知书制作要求提供相应的商务资格、技术支持等证明材料。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完整,其中的字体、印章要清晰。
2.4.2询价通知书中所要求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并装袋密封,与响应文件同时递交。
2.4.3相关证件原件在年检期间或者无法提供的,可提供由发证机关出具证明材料原件或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件。
2.5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唱价时间以及地点
2.5.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5.1.1供应商应当在询价通知书要求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含证明材料等)。在询价通知书要求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证明材料等,采购人不予受理。
2.5.1.2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同询价通知书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5.2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5.2.1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报价、商务、技术和三部分,装箱(袋)加以密封。
封套上标明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等,在封签处标注“请勿在2018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启封”字样,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密封或无公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2.5.2.2证明材料原件部分单独密封,与响应文件同时递交。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采购人不予接受。
2.5.3 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5.3.1供应商在询价通知书要求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照本询价通知书有关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盖章和递交。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5.3.2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到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报价有效期终止之前,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其响应文件。供应商要求补充、修改、替代响应文件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2.5.4 唱价时间
唱价时间:同询价通知书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5.5 唱价地点
唱价地点:同询价通知书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6 唱价、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以及废标
2.6.1 唱价程序
唱价会议由采购人主持。
(1)宣读唱价纪律;
(2)公布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称;
(3)宣布主持人、唱价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供应商或供应商代表检查所有响应文件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
(5)按照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逆顺序,宣布响应文件开启顺序;
(6)按照顺序当众唱价,公布供应商名称、报价等内容,并记录在案;
(7)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采购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唱价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8)唱价结束。
2.6.2 唱价
2.6.2.1唱价在询价通知书确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采购人按照本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召开询价会议。届时邀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出具身份证、授权代表出具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且必须签字,否则,责任自负。
供应商少于三家的,采购人应重新组织采购,且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
2.6.2.2检查响应文件密封情况,由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所有供应商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认为某个或者某些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密封不符合规定的,应当面提出,由采购人根据询价通知书相关规定作出判断。经确认无异议的,相关各方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后,由采购人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开启各供应商响应文件;按照上述规定开启响应文件后,供应商再对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提出异议的,采购人不予受理。经确认存在争议的,采购人现场记录,通过录音、拍照、录像等手段保存相关证据,相关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后,开启有争议的响应文件;由询价小组处理,处理决定认为响应文件不符合规定的按报价无效处理。
2.6.2.3由采购人工作人员唱价。
(1)唱价顺序:按照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逆顺序进行。
(2)唱价内容:唱价人当众宣读供应商名称、报价和响应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供应商若有报价内容未被唱出的,应在唱价时及时声明或者提出,否则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2.6.2.4有下列情况之一,采购人不予受理: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询价通知书要求密封、标记的;
(3)违反采购纪律的;
(4)开启响应文件后,供应商再对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提出异议的。
2.6.2.5唱价:由采购人指定专人负责唱价和记录,唱价记录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采购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签字确认,采购人负责存档备查。
2.6.2.6供应商对唱价有异议的,应当在唱价会议现场以书面形式提出,采购人应当场给予答复,并制作记录,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采购人代表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2.6.3 询价小组
2.6.3.1询价小组的组成
采购人按照泰安市政府采购采购人自行采购操作规程要求以及有关规定组建询价小组。评审由依法组建的询价小组负责。询价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共三人以上单数组成。
2.6.3.2询价小组成员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已经进入的必须更换。
2.6.3.3询价小组负责对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比较、评定,并按本询价通知书的规定确定成交供应商。
2.6.3.4询价小组具有依据询价通知书进行独立评审的权力,且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询价小组成员必须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对评审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询价小组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
2.6.3.5询价小组的职责:
(1)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询价通知书要求,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并作出评价;
(2)要求供应商解释或澄清其响应文件;
(3)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4)告知采购人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
2.6.3.6询价小组的义务:
(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2)提出真实、可靠的评审意见;
(3)严格遵守评审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审情况;
(4)发现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者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应及时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
(5)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进行独立评审,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6)配合采购人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
(7)对评审过程和结果,以及采购人、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
(8)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2.6.4 评审程序
(1)宣布评审纪律以及回避提示;
(2)推荐询价小组组长;
(3)资格性审查;
(4)符合性审查;
(5)技术评审与商务评审;
(6)澄清有关问题;
(7)询价;
(8)确定成交供应商。
2.6.5 评审
2.6.5.1比照最低评标价法,是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成交供应商的评审办法,即询价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通知书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直接确定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的评审办法。
2.6.5.2若两家及以上供应商报价最低且相同的,确定技术指标更优者为成交供应商,报价及技术指标均相同的,确定服务更优者为成交供应商。
询价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低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询价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报价资格,按照顺序排在后面的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
2.6.6 澄清
2.6.6.1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询价小组应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承诺、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承诺、说明或者纠正应采取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6.6.2询价小组判断响应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因素。未响应实质性条款的,或超出询价通知书允许的偏离范围、幅度及项数的,询价小组有权确定其报价无效,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撤销或者澄清不符之处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询价小组可以允许供应商修改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中不构成实质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或者不规则的地方。
2.6.7 确定成交供应商
2.6.7.1询价小组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2.6.7.2成交供应商除因法定不可抗力外不得随意放弃成交资格,否则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成交供应商确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或因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依法重新组织采购。
2.6.8 成交公告以及成交通知书
2.6.8.1确定成交供应商后,采购人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发布成交公告,公告期为3个工作日;采购人同时向成交供应商签发成交通知书。
采购人不按照规定发布成交公告或者发布成交公告后不签发成交通知书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同时承担赔偿责任。
2.6.8.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6.9 报价无效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报价无效:
(1)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响应文件未按询价通知书规定要求格式表格制作、装订、签署、盖章、密封;
(4)未按照询价通知书中报价文件要求的内容填写报价、拒绝报价、报价不确定、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报价等于或高于预算控制价;
(5)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按时参加唱价会议或参加唱价会议未提供有效证明;
(6)相关证件、证明文件、合同或其他文件的原件、复印件未按询价通知书约定提交或提交的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
(7)不符合询价通知书中规定资格条件;
(8)超出经营范围报价;
(9)响应文件正副本未区分或者内容严重不一致;
(10)报价有效期不满足询价通知书要求;
(11)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12)未按照询价通知书要求而提供进口产品;
(13)未按照询价通知书要求制作技术文件;
(14)低于成本价且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5)询价小组认定技术方案不符合询价小组要求;
(16)以任何方式或者方法提供报价内容以外的任何附赠条款;
(17)评审期间,没有按询价小组要求提交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
(18)供应商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
(19)属于采购人与供应商、供应商与供应商相互串通报价情形;
(20)对采购人、询价小组及其他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公平、公正;
(21)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其他报价无效情形;
(22)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报价无效的其他情形;
对报价无效的认定,必须经询价小组集体作出决定并出具报价无效的事实依据,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拒绝签字的,不影响询价小组作出的决定。
2.6.10 废标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询价通知书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
(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预算控制价;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
(5)法律、法规以及询价通知书规定其他情形。
废标必须经询价小组集体作出决定,经询价小组全体成员签字确认后生效。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告知所有供应商。
第三章 评审办法(比照最低评标价法)
3.1 评审过程
3.1.1 第一阶段:资格性审查
3.1.1.1询价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对所有供应商的商务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并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报价资格,填写资格审查表并签字确认。
3.1.1.2 采购标的核心设备(功能上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物的认定: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核心设备由多家供应商参加报价的,只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且报价最低者为有效供应商,如出现两家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以提供服务更优者为有效供应商。同一品牌不同型号的核心设备由多个供应商参加竞争,可作为不同的供应商计算。
3.1.2 第二阶段:符合性审查
询价小组依据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以及对询价通知书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询价通知书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在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同时,对属于不合格或者报价无效的供应商,询价小组必须提出不合格或者报价无效的事实依据,并出具不合格或者报价无效说明,供应商签字确认,供应商拒绝签字确认的不影响询价小组作出的不合格或报价无效裁定。
3.1.3 第三阶段:技术和商务评审
3.1.3.1按照询价通知书要求,审查供应商所报货物的规格、参数、质量、数量、及相关服务等,记录实质性响应、技术偏离等事项,进行技术部分评审。
3.1.3.2按照询价通知书要求,审查供应商报价等,记录相关事项,进行商务部分评审。
3.1.3.3询价小组针对技术文件进行评审,对属于不合格或者报价无效的供应商,询价小组必须提出不合格或者报价无效的事实依据,并出具不合格或者报价无效说明。
3.1.3.4询价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询价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询价小组判断响应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因素。未响应实质性条款的,询价小组有权确定其报价无效,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撤销或者澄清不符之处而使其报价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报价。
3.1.4询价
询价小组对合格的供应商发出报价要求,供应商必须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否则询价小组有权确定为报价无效。
3.1.5确定成交供应商
询价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通知书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直接确定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特殊情况及处置:若两家及以上供应商报价最低且相同的,确定技术指标更优者为成交供应商,报价及技术指标均相同的,确定服务更优者为成交供应商。
询价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低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询价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报价资格,按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在后面的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
3.1.7 成交供应商除因法定不可抗力外不得随意放弃成交资格,否则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成交供应商确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或因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依法重新采购。
第四章 合同条款和格式
4.1 签订合同
4.1.1因本项目执行预采购程序,政府采购合同在资金正式批复后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合同不得对询价通知书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4.1.2 签订的合同以询价通知书合同条款为基础。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4.1.3 询价通知书、响应文件、书面承诺和成交通知书均作为政府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且具有法律效力。成交供应商应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否则将依法处理。
4.1.4 成交供应商不得分包履行合同,否则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当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结果或者因被质疑、投诉,经查属实或者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的,由采购人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4.1.5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4.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4.2 追加合同金额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且在签订合同后一年内,经采购人报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且总额不得超出项目采购预算,否则采购人应重新组织采购。
政府采购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责任。
4.3 质量与验收
4.3.1 询价通知书中的货物按照国标、部标、行业标准或者双方技术协议或者询价通知书、响应文件、书面承诺的技术要求制造。货到后,由采购人组织验收小组对货物进行验收。如对货物质量有争议,采购人可委托国家认定的相关部门对货物进行质量检验,以质检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并由责任方承担全部责任。
4.3.2 货物制造完毕经出厂检验合格后方能发货,并提供货物合格证书。
4.3.3 货物包装按照国标、行业标准以及有关标准执行。
4.4 合同主要条款
甲方(采购人):
乙方(成交供应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甲、乙双方就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
一、合同文件
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一)合同格式以及合同条款
(二)成交通知书
(三)成交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承诺或者补正文件
(四)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
(五)询价通知书
(六)本合同附件
同一层次的合同文件规定有矛盾的以较后时间制定的为准。
二、合同的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
三、货物、数量以及规格
本合同所提供的货物、数量以及规格等详见乙方响应文件报价清单(应包含品牌、型号、产地、技术参数、数量、单价、合计等信息)。
四、合同金额
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 。
五、付款途径
□甲方支付
六、付款方式
本项目无预付款,乙方按甲方要求分批次进行供货,乙方送达甲方指定地点经长城中学主管科室验收后方为有效,甲方按季度供货情况进行结算。
七、交货安装
1、交货与安装时间: 。
2、交货地点: 。
3、风险负担: 。
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该货物通过甲乙双方联合验收交付前由乙方承担,通过联合验收交付后由甲方承担;因质量问题甲方拒收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八、质量
乙方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标准,且能够提供相关权威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提供的相关服务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标准。
九、包装
货物的包装应按照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的技术规定执行,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应当按双方约定采取足以保护货物安全、完好的包装方式。
十、运输要求
1、运输方式及线路: 。
2、运输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中国境内使用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知识产权的诉讼。
十二、验收
1、货物运达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后,由甲乙双方一同验收并签字确认。
2、对货物的质量问题,甲方应在发现后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在接到书面异议后,应当在 2 日内负责处理。甲方逾期提出的,对所交货物视为符合合同的规定。如果乙方在响应文件及询价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及承诺中,有明确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
3、经双方共同验收,货物达不到质量或规格要求的,甲方可以拒收,并可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十三、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照自行采购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或承诺提供及时、快速、优质的售后服务;
2.乙方提供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执行国家最新规定(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3.其他售后服务内容:若未按采购要求提供货物,应按采购人要求立即进行免费调换,其余售后服务由甲乙双方根据产品使用性质协商确定。
4、其他售后服务内容: 。
十四、违约条款
1、乙方延迟交货,每延迟 1 日,按应交付货物总额 5% 支付违约金。
2、乙方履行合同不符合规定,除应按合同约定及时调换外,在调换货物期间,应按调换货物金额每日 5%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一方不按期履行合同,并经另一方提示后 3 日内仍不履行合同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如因一方违约,双方未能就赔偿损失达成协议,引起诉讼或仲裁时,违约方除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外,还应承担因诉讼或仲裁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等相关费用。
5、其它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
6、按照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应当在明确责任后 15日内,按银行规定或双方商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十五、不可抗力条款
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在 15 天内提供有关不可抗力的相应证明。合同未履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六、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采用下列 2 方式解决:
1、提交 泰安市 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 项目所在地 人民法院诉讼。
十七、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补充协议的生效应符合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合同补充条款应同时报政府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十八、合同保存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叁份,乙方贰份,备案方壹份。
十九、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 。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开户银行:
账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2018年 月 日 签订日期:2018年 月 日
第五章 交货、竣工、提供服务时间
5.1 交货期
自合同签订完毕之日起一年(合同期满后,采购人视服务质量情况与乙方续签采购合同)。
5.2 交货地点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3 验收
5.3.1 货物运抵现场后,采购人将对货物数量、质量、规格等进行检验。如发现货物和规格或者两者都与合同不符,采购人有权根据检验结果要求成交供应商立即更换或者提出索赔要求。
5.3.2 货物由成交供应商进行安装,完毕后,采购人应对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性能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安装完毕七个工作日内,证明货物以及安装质量无任何问题,由采购人组成的验收小组签署验收报告,作为付款凭据之一。
5.4 质量保证期
5.4.1 质保期:执行国家最新规定(自验收合格之日算起),国家主管部门或者行业标准对货物本身有更高要求的,从其规定并在合同中约定,供应商亦可提报更长的质保期。
5.4.2 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成交供应商应立即免费维修或者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者部件,保证达到合同规定的技术以及性能要求。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没有弥补缺陷,采购人可自行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采购人同时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索赔的权利。
5.5 售后服务
5.5.1成交人应按照自行采购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或承诺提供及时、快速、优质的售后服务;
5.5.2其他售后服务内容:若未按采购要求提供货物,应按采购人要求立即进行免费调换,其余售后服务由甲乙双方根据产品使用性质协商确定。
5.5.3成交人免费为采购人提供中文操作手册并培训操作人员,其中包括讲解产品的构以及原理、产品的使用以及维护保养,直至操作人员能够独立的操作使用。
第六章 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6.1 项目说明
6.1.1 本章内容是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制定的。
6.1.2 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进行采购。供应商所报价格应为含税全包价,包括产品的设计、制作、包装、保险、运输、装卸、安装、检测、税费(包含印花税)、验收、保修、采购代理费(按中标价的1.5%收取,由成交单位支付)等一切费用。
6.1.3 货物必须为合格产品,质量达到国家有关标准,供应商供货时须提供有关货物(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的合格证明材料、详细技术资料和检测报告等。
6.1.4 供应商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合格产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后,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内供应商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者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者故障负责。
当询价通知书中的技术要求以及货物备品备件的互换性标准与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等不一致时,应以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等为准。
6.2 采购产品详细技术标准和要求
序号 |
名称 |
技术参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控制单价(元) |
备注 |
1 |
中性笔 |
0.5黑色302 |
1 |
支 |
1 |
齐心 |
2 |
0.5黑色009 |
1 |
支 |
1.3 |
听雨轩 | |
3 |
0.5红色 |
1 |
支 |
1.2 |
真彩 | |
4 |
0.5黑色 |
1 |
支 |
1 |
真彩 | |
5 |
中性笔芯 |
0.5黑色6523 |
1 |
支 |
0.8 |
听雨轩 |
6 |
0.7黑色 |
1 |
支 |
1 |
听雨轩 | |
7 |
0.35黑色 |
1 |
支 |
1 |
真彩 | |
8 |
0.5红色 |
1 |
支 |
1 |
真彩 | |
9 |
圆珠笔 |
蓝色 |
1 |
支 |
1 |
广博 |
10 |
红色 |
1 |
支 |
1.2 |
广博 | |
11 |
铅笔 |
2B |
1 |
支 |
1 |
中华 |
12 |
HB |
1 |
支 |
0.8 |
中华 | |
13 |
HB |
1 |
支 |
1 |
马可 | |
14 |
小刀 |
普通 |
1 |
把 |
0.5 |
|
15 |
美工刀 |
5436 |
1 |
把 |
2.8 |
广博 |
16 |
美工刀片 |
|
1 |
盒 |
3.5 |
广博 |
17 |
透明胶带 |
6cm 5506 |
1 |
个 |
6.9 |
鑫隆 |
18 |
2cm |
1 |
个 |
1 |
鑫隆 | |
19 |
1cm Xl311 |
1 |
个 |
0.5 |
鑫隆 | |
20 |
3cm |
1 |
个 |
1.4 |
鑫隆 | |
21 |
双面胶 |
1.8cm 524 |
1 |
个 |
1.5 |
鑫隆 |
22 |
2.4cm 525 |
1 |
个 |
2 |
鑫隆 | |
23 |
1cm 522 |
1 |
个 |
1 |
鑫隆 | |
24 |
泡沫胶带 |
1.2cm |
1 |
个 |
1.2 |
广博 |
25 |
1.8cm |
1 |
个 |
2 |
广博 | |
26 |
2.4cm |
1 |
个 |
2.8 |
广博 | |
27 |
3.6cm |
1 |
个 |
4.5 |
广博 | |
28 |
钢笔 |
英雄616 |
1 |
支 |
12 |
英雄 |
29 |
回形针 |
18 |
1 |
盒 |
1.6 |
得力 |
30 |
订书钉 |
13 |
1 |
盒 |
2.5 |
得力 |
31 |
12 |
1 |
盒 |
1.2 |
得力 | |
32 |
铁夹 |
大号 |
1 |
个 |
0.7 |
上海 |
33 |
中号 |
1 |
个 |
0.5 |
上海 | |
34 |
橡皮 |
2b |
1 |
块 |
1.5 |
得力 |
35 |
4b |
1 |
块 |
2 |
得力 | |
36 |
胶水 |
402 |
1 |
瓶 |
3.5 |
得力 |
37 |
50g 7316 |
1 |
瓶 |
2.5 |
得力 | |
38 |
按扣袋 |
白色 209 |
1 |
个 |
1 |
易得利 |
39 |
白色 0006 |
1 |
个 |
2.4 |
广博 | |
40 |
粉笔 |
白色 |
1 |
盒 |
1 |
东平湖 |
41 |
彩色 |
1 |
盒 |
1.5 |
东平湖 | |
42 |
订书机 |
大 0392 |
1 |
个 |
55.9 |
得力 |
43 |
中 0416 |
1 |
个 |
24 |
得力 | |
44 |
小 0221 |
1 |
个 |
14 |
得力 | |
45 |
记录本 |
横线50页 |
1 |
本 |
3.5 |
喜博 |
46 |
100页 |
1 |
本 |
12 |
喜博 | |
47 |
软抄本 |
26页 |
1 |
本 |
1 |
喜博 |
48 |
40页 |
1 |
本 |
1.5 |
喜博 | |
49 |
60页 |
1 |
本 |
2 |
喜博 | |
50 |
皮面本 |
16K |
1 |
本 |
20 |
广博 |
51 |
25K |
1 |
本 |
21 |
广博 | |
52 |
长尾夹 |
彩色19毫米 |
1 |
盒 |
11 |
广博 |
53 |
彩色25毫米 |
1 |
盒 |
13.5 |
广博 | |
54 |
彩色32毫米 |
1 |
盒 |
14.9 |
广博 | |
55 |
黑色19毫米 |
1 |
盒 |
10 |
广博 | |
56 |
黑色25毫米 |
1 |
盒 |
11.9 |
广博 | |
57 |
黑色32毫米 |
1 |
盒 |
14 |
广博 | |
58 |
印泥 |
红色圆形 |
1 |
个 |
6.9 |
广博 |
59 |
印台 |
红色方形 |
1 |
个 |
12 |
得力 |
60 |
胶棒 |
5503 |
1 |
个 |
2 |
广博 |
61 |
浆糊 |
855 |
1 |
瓶 |
3.5 |
学德 |
62 |
白乳胶 |
9070 |
1 |
瓶 |
6.5 |
得力 |
63 |
抽杆夹 |
1.5厘米 |
1 |
个 |
1.4 |
广博 |
64 |
2厘米 |
1 |
个 |
2.9 |
广博 | |
65 |
档案盒 |
5厘米折叠纸质 |
1 |
个 |
2 |
|
66 |
5.5塑料 |
1 |
个 |
6.5 |
佳易来 | |
67 |
档案袋 |
牛皮 |
1 |
个 |
0.8 |
广博 |
68 |
复印纸 |
A4 |
1 |
箱 |
190 |
太空人 |
69 |
复印纸 |
A4 |
1 |
箱 |
170 |
广博 |
70 |
收据 |
103 |
1 |
本 |
1.5 |
3联 |
71 |
口取纸 |
Jan-50 |
1 |
张 |
0.2 |
|
72 |
口哨 |
90 |
1 |
个 |
9 |
中亚 |
73 |
荣誉证书 |
8k |
1 |
个 |
11 |
广博 |
74 |
12k |
1 |
个 |
5.9 |
广博 | |
75 |
16k |
1 |
个 |
8.5 |
广博 | |
76 |
荣誉证书芯 |
8k |
1 |
张 |
0.4 |
广博 |
77 |
16k |
1 |
张 |
0.3 |
广博 | |
78 |
奖状 |
无字 |
1 |
张 |
0.5 |
|
79 |
计算器 |
837 |
1 |
个 |
21 |
得力 |
80 |
4152 |
1 |
个 |
29 |
齐心 | |
81 |
1654 |
1 |
个 |
45 |
卡西欧 | |
82 |
纸杯 |
50个1包 |
1 |
包 |
6.5 |
小洋人 |
83 |
公牛插排 |
3米 |
1 |
个 |
58 |
公牛 |
84 |
1.8米 |
1 |
个 |
48 |
公牛 | |
85 |
5米 |
1 |
个 |
71 |
公牛 | |
86 |
电池 |
9v |
1 |
块 |
8 |
松乐 |
87 |
1号(超霸) |
1 |
块 |
8 |
超霸 | |
88 |
5号(南孚) |
1 |
板 |
10 |
南孚4节 | |
89 |
7号(南孚) |
1 |
板 |
10 |
南孚4节 | |
90 |
手电筒 |
充电式 |
1 |
个 |
28 |
康铭 |
91 |
铁锁 |
三环中号 |
1 |
把 |
8 |
三环 |
92 |
拖把 |
布条 |
1 |
个 |
8.5 |
|
93 |
香皂 |
|
1 |
块 |
5.9 |
舒肤佳 |
94 |
钟表 |
c2855 |
1 |
块 |
55 |
康巴斯 |
95 |
碳粉 |
普通 |
1 |
个 |
50 |
|
96 |
硒鼓 |
惠普 |
1 |
个 |
320 |
惠普 |
97 |
暖水瓶 |
大号 |
1 |
个 |
39 |
宝菱 |
98 |
小号 |
1 |
个 |
30 |
宝菱 | |
99 |
卫生纸 |
10卷1包 |
1 |
提 |
25 |
丽邦 |
100 |
肥皂 |
102克 |
1 |
块 |
2.5 |
雕牌 |
101 |
84消毒液 |
500克 |
1 |
瓶 |
3 |
捷力达 |
102 |
厕宝 |
450克 |
1 |
瓶 |
4.9 |
邦洁 |
103 |
五洁粉 |
400克 |
1 |
袋 |
4.5 |
阎氏 |
104 |
白板 |
80*120 |
1 |
块 |
120 |
金日鸿 |
105 |
白板笔 |
黑 |
1 |
支 |
1.5 |
广博 |
106 |
文件夹 |
A4 |
1 |
个 |
6.8 |
广博 |
107 |
毛巾 |
小号 |
1 |
块 |
14 |
金号 |
108 |
大号 |
1 |
块 |
17 |
金号 | |
109 |
剪刀 |
6030 |
1 |
把 |
6.5 |
广博 |
111 |
足球 |
世达 |
1 |
个 |
168 |
世达 |
112 |
篮球 |
斯伯丁 |
1 |
个 |
180 |
斯伯丁 |
113 |
乒乓球拍 |
红双喜 |
1 |
付 |
42 |
红双喜 |
114 |
羽毛球 |
红双喜 |
1 |
付 |
2.9 |
红双喜 |
115 |
跳绳 |
6米 2277 |
1 |
根 |
20 |
狂神 |
116 |
板羽拍 |
1237 |
1 |
套 |
28 |
狂神 |
117 |
跳绳 |
单人多功能 |
1 |
根 |
31 |
狂神 |
118 |
网球 |
686P 3个装 |
1 |
筒 |
30 |
|
119 |
乒乓球记分牌 |
四位 |
1 |
套 |
230 |
红双喜 |
120 |
羽毛球拍 |
|
1 |
套 |
56 |
红双喜 |
121 |
拉力带 |
|
1 |
套 |
50 |
|
122 |
排球 |
J-014 重球 |
1 |
个 |
325 |
|
123 |
足球网 |
7人制 |
1 |
个 |
240 |
广博 |
6.3质量要求
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和要求,货真价实,送货时能够提供相应(当)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
6.4服务要求
6.4.1根据采购的要求,及时将产品分批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6.4.2成交供应商负责运输、装卸运输,途中及装卸过程中必须采取安全等措施,在运输、装卸过程中所发生的交通处罚及安全事故等,均由供应商负责,与采购人无关;
6.4.3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如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负责退换货;如因产品质量造成的损坏,由供应商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7.1 报价部分
报价部分目录
1、自行采购供应商报价记录表(见附件1);
2、报价明细表(见附件2);
3、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格式自拟)。
附件1:
自行采购供应商报价记录表
供应商名称 |
|
投标总报价 |
以采购货物清单单价为基准价× %。 |
交货期 |
|
供货服务期限 |
|
质保期 |
|
询价通知书认同程度 |
|
注:此表放在响应文件首页,本表由供应商于报价前填写,签字盖章密封后交由采购人采购小组。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
序号 |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1 |
|
|
|
|
|
2 |
|
|
|
|
|
3 |
|
|
|
|
|
4 |
|
|
|
|
|
5 |
|
|
|
|
|
6 |
|
|
|
|
|
7 |
|
|
|
|
|
8 |
|
|
|
|
|
… |
|
|
|
|
|
总 价 |
(元) |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说明的其他文件
(文件格式由供应商自拟)
7.2 商务部分
商务部分目录
1、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
2、报价函(见附件4);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5);
4、供应商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见附件:6);
5、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见附件7);
6、商务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
附件3:
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
(采购人) :
我公司 (供应商名称)已详细阅读了 项目(项目编号: )询价通知书,自愿参加本次报价,现就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
一、诚信报价,材料真实。我公司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材料、报价内容均真实、合法、有效,保证不出借或者借用其他企业资质,不以他人名义报价,不弄虚作假;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二、遵纪守法,公平竞争。不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哄抬价格,不排挤其他供应商,不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不向采购人、询价小组成员等及其他参与采购活动的人员行贿或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
三、不捏造事实或借用他人名义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和投诉,不以质疑或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干扰政府采购秩序;
四、若成交后,将按照规定及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不与采购人订立有悖于采购结果的合同或协议;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不降低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及相关服务,不擅自变更、中止、终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若有违反以上承诺内容的行为,我公司自愿接受取消报价资格、记入信用档案、没收报价保证金、媒体通报、1~3年内禁止参与泰安市政府采购活动等处罚;如已成交的,自动放弃成交资格,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4:
报价函
(采购人) :
(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 。
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自愿参加贵方组织的(采购项目名称)(编号为 )的采购,为此,我方就本次报价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我方已详细审阅全部询价通知书,同意询价通知书的各项要求。
2、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3、若成交,我方将按照询价通知书和响应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
4、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以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关系。
5、响应文件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报价有效期为 日历日。
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者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
供应商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5: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采购人) :
我 (姓名) 系 (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公司的 (姓名、职务或职称)为我公司本次 项目的授权代表,代表我方办理本次报价、签约等相关事宜,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合同并具有法律效力。
委托期限: 。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撤销而失效。
授权代表无权转让委托权。特此授权。
本授权委托书自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法人代表身份证以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代表姓名(签字或盖章): 性 别: 年 龄:
部 门: 职 务: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6:
供应商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复印件粘贴处) |
附件7: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
格式自拟。
商务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
(1)提供符合要求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
(2)供应商情况介绍(主要产品、技术力量、生产规模等);
(3)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措施;
(4)询价通知书其它规定或者供应商认为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文件和说明。
注:①以上文件格式由供应商自拟;②评审办法要求的证明材料提供要求根据评审办法自拟。
7.3 技术部分
技术部分目录
1、货物清单(见附件:8);
2、技术部分要求的其他资料:
①项目技术解决方案;
②原厂出厂配置表以及原厂中文使用说明书;
③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
附件8:
货物清单
项目名称: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 |
产地 |
规格 型号 |
技术参数 |
1 |
|
|
|
|
|
2 |
|
|
|
|
|
3 |
|
|
|
|
|
4 |
|
|
|
|
|
5 |
|
|
|
|
|
… |
|
|
|
|
|
技术部分要求的其他资料
格式由供应商自拟。
附件:响应文件封面及密封包装格式
【正(副)本】
项目
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全称:
日期:二〇 年 月 日
注:本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每本响应文件包含报价、商务、技术等三部分。
响应文件包装袋密封件正面和封口格式
响应文件包装袋密封件正面格式
收件人: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 供应商地址: 邮政编码: 日 期: 20 年 月 日 |
响应文件封口格式
请勿在20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启封 加盖供应商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