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单位:泰安长城中学
项目名称:泰安市长城中学公寓管理员服务项目
编制时间:2018年8月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名称:泰安长城中学学生公寓管理员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SDTASJ2018-0938-00
3.本项目预算控制价为9.98万元
4.资金性质:财政性资金
5.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6.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采购人根据实际考核结果(考核周期为一月一次)按月向乙方支付物业管理费;每次扣除物业管理费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合同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全部返还。注:以上款项由采购人按支付程序支付,每次支付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正式的发票。
7.供应商资格要求
7.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7.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合法经营者,具备与本次采购项目相应的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7.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
采购品目 |
采购内容 |
服务要求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C99 其他服务 |
泰安市长城中学公寓管理员服务项目 |
后附 |
1 |
宗 |
|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维持宿舍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对来访人员的询问登记,管理住宿学生的出入、起床、就寝工作,负责公寓的安全和消防工作等。
3.服务要求
3.1人员要求
服务 名称 |
人员要求 |
所在岗位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宿管人员 |
身体健康、仪表整洁;员工品德端正,刻苦耐劳;年龄40-55周岁 |
男生公寓宿舍管理 |
人 |
3 |
|
女生公寓宿舍管理 |
人 |
2 |
|
3.2公寓管理员工作要求
(1)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杜绝漏值班和脱值班并做好值班记录。做到值班情况清楚、值班期间突发事件和问题清楚、各项公寓管理任务落实完成情况清楚。发现可疑人员立即询问,必要时报告学工处或有关部门处理。上班期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2)做好出入人员登记和审查。对于来访的家属或非本公寓学生时,要认真审查其身份的真实性,并做好详细的记录以备复查,杜绝闲杂人员和社会不明身份的人员混进公寓,确保学生人身和财务的安全。杜绝男女生互窜宿舍。
(3)严格执行作息制度,按时开关楼门;熄灯作息前要实行查人查铺制度;对于外来人员私自住公寓,学生夜不归宿等问题,要及时清查、清理做好登记并向班主任或学工处通报。夜间值班不能脱衣睡觉。
(4)管理好公共设施和物品。经常检查门窗、安全出口、灯具等公用物品的完好性,随时监督检查,发现学生损坏公共物品要及时向学工处上报。
(5)每天起床、上午课、下午课、晚自习、晚就寝5次对每个宿舍进行逐一检查,对于无故没有起床,要督促其起床上课并做好登记,及时通报班主任和学工处。有病休息或其它原因造成在宿舍逗留的学生,必须核对学工处开出的上课期间进入宿舍申请单。
(6)负责公寓的安全管理。对公寓经常发生的宿舍内物品丢失、打架斗殴、抽烟、喝酒、赌博等问题,保持高度的思想警戒,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和解决并向学工处和保卫处汇报,确保公寓的安全稳定。
(7)负责本公寓楼的治安消防工作,熟记治安消防条例、防火知识、保证消防器材完好无损。每天检查安全隐患,一旦发现隐患立即上报学工处。
(8)负责公寓内学生使用大功率电器的检查工作,一旦发现及时制止或没收。
4.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达到国家相关要求合格标准。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6.交付或实施时间:签订合同后满一年(具体服务起、止时间按合同约定为准)。
7.交付或实施地点:按采购人指定地点。
8.需满足的服务标准:合格标准。
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满一年(具体服务起、止时间按合同约定为准)。
服务效率:按照采购人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服务。
9.验收标准:合格标准。
10.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
10.1其他要求
(1)实行24小时值班制,上班期间严禁参与喝酒、打牌、打麻将等活动,服装整洁,语言文明,衣着得体,行为规范。
(2)严禁私自向学生兜售商品,禁止面向学生的一切经营活动。
(3)每周擦洗公共场所玻璃窗一次以上,保持玻璃窗明亮,窗台干净。
(4)人员食宿及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理。
(5)服务公司应按照采购人规定的工作标准要求完成工作目标任务,若不能按照工作标准要求完成工作目标任务,应及时调换工作人员,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由保安服务公司全部承担。
(6)保安服务公司应给工作人员购买意外险等相关保险,宿管人员在工作期间发生意外伤害等其他安全事故,物业公司承担一切责任,采购人不负任何责任。
(7)保安服务公司不能认真履行合同要求,出现不服从监督管理、人事纠纷、人身安全等情况,采购人将予以解除合同关系。
10.2考核办法
(1)未按规定规定对出入学身公寓的陌生人员询问、登记、上报、发现一次扣安保服务公司5分。
(2)对无故逗留宿舍的学生不督促管理上报,每次扣安保服务公司3分。
(3)正常工作期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每人次扣安保服务公司3分。
(4)宿舍公共区域卫生不合格,发现一次扣安保服务公司3分。
(5)宿舍的公共设备损坏,消防设备的损坏、丢失未能及时上报,每次扣安保服务公司3分,并通报批评。
(6)宿管人员私自向学生兜售商品,否则发现一次扣3分。
注:上述扣分情况一律纳入考核,考核结果与承包作业经费挂钩。若出现重大管理失误或严重违约、师生投诉多等重大失控情况或累计扣分达到60分以上的予以警告并要求整改,整改仍然不到位,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二次测评累计扣分在90分及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三、论证意见
无。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8月14日起,至2018年8月16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年8月16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泰安长城中学
联系人:周主任
电话(传真):0538-6987855
地址:泰安市灵山大街4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