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体处是在校长领导下负责管理学校体育、卫生、艺术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在校长和分管校长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并能按照条例和规程的精神,积极主动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二、根据学校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体育和艺术教育的工作意见,及时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并作好管理、督查工作。负责制定学校体育与艺术教育工作计划。
三、检查体音美教研组的工作计划、教学活动。认真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及时上报相关数据。
四、举办校园体育节和艺术节,组织好各类体育艺术活动。做好各级各类体育赛事、艺术比赛的参赛组织工作。抓好大课间、课外体育活动、眼保健操及社团活动的相关工作。
五、做好艺体特长生的动员、培养和管理工作,尽力为特长生搭建好展示才艺的平台。
六、加强艺体课、艺体活动的安全教育工作。加强第二课堂活动的组织、指导工作,开展各种形式的竞赛活动,丰富课外知识,激发学生学习兴趣,磨炼思想意志,培养高尚情操。
七、关心师生的身体健康、心理健康,做好师生的常规体检工作。
八、完善艺体器材场地的保管、使用制度。
九、认真做好学校艺体工作计划及本处室工作的总结。
十、完成学校和本处室其他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