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按照山东省财政厅、教育厅及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有关文件要求,我校财务科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了学杂费的退还工作。
本次符合退费条件的学生共5人,其中高一4人,高三1人。一次性退还2018年秋季学期学杂费共4000元。
下一步,学校将继续密切关注上级各项助学政策,关心帮助困难学生,为他们完成学业、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撰稿:曹米苔 审核人:詹山 摄影人:曹米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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