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山东省残疾人就业办法》(山东省政府令第311号)和《转发<关于印发山东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泰财非税〔2018〕36号)文件精神,我校积极参加了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
本次年审内容主要为2017年度单位残疾职工人数。为做好这次年审工作,我校积极与市残联对接,了解最新政策和工作要求;与残疾职工和学校有关部门联系,收集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目前,我校已提交了年审所需资料,成功完成了本次就业年审工作。
(撰稿:曹米苔 审核:詹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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