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从教行为,根据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教师〔2015〕5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通知》(鲁教师字〔2015〕2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减轻学生和家长负担,规范教师从教行为,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切实净化教育环境,提升教育形象。
二、工作原则
(一)正面引领。以正面宣传教育为主,引导广大教师自觉遵守师德规范,形成学生、家长、社会等共同参与防治有偿补课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疏堵结合。在严肃查处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的同时,注重疏导社会需求,统筹规划各类资源和需求,做好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
(三)惩防并举。加大有偿补课查处力度,构建监督网络,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对教师以关心鼓励为主。
三、工作任务
(一)加强职业道德教育
1.以《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泰安市教育局关于严格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若干规定》等政策法规为主要内容,以集中研讨、远程培训、校本研修为主要手段,加大教师职业道德培训力度。(责任科室:师训科)
2.深入开展“建树良好形象,抵制有偿补课”“弘师德、正师风、铸师魂”等为主题的演讲、征文比赛以及师德模范报告会等活动,组织校长、教师、家长、社会群众等广泛参与。(责任科室:师训科)
(二)建立学习资源库
3.结合“一师一优课”和“一课一名师”活动,建设覆盖基础教育各学科的学习微视频、题库等学习资源库。依托山东省教师教育网,将学习资源库免费向学生开放。(责任科室:基础教研室、体卫艺教研室、师训科、条装办)
(三)组织教师公益辅导
4.鼓励教师参加公益辅导志愿者活动,组织教育服务进社区,面对面为学生提供义务辅导。(责任科室:团委)
5.将教师公益辅导情况与师德考核、评先评优、评职晋级等挂钩,调动教师主动服务学生的积极性。(责任科室:人事科、师训科)
(四)试行弹性放学制度
6.有条件的学校在放学后,由家长自愿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批准,试行“弹性离校”。对“弹性离校”的学生,学校负责统一集中管理,配备数量充足、责任心强的教师,组织学生开展体育、科技、艺术领域的自主实践活动。(责任科室:基教科、人事科、计财科、基础教研室、体卫艺教研室)
(五)建立快速答疑机制
7.学校利用校园网、QQ群、微信、电子邮件等载体建立信息、网络快速答疑平台。鼓励班主任建立班级QQ群或微信群等,建立家校沟通机制,及时为学生、家长答疑解难。(责任科室:基教科、基础教研室、体卫艺教研室、条装办)
(六)加大优秀教师宣传力度
8.汇总整理优秀教师先进事迹,联系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宣传优秀教师先进事迹,教育电视台开辟专栏,宣传报道政策法规及优秀教师先进事迹。(责任科室:办公室、师训科、教育电视台)
(七)举办优秀教师巡回报告会
9.充分发挥我市优秀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组建优秀教师先进事迹报告团,举办巡回报告会。(责任科室:师训科)
(八)开展教师宣誓活动
10.建立教师入职宣誓制度,组织开展新任教师入职宣誓仪式和教职工重大节日宣誓仪式,引导广大教师自觉践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自觉远离有偿补课。(责任科室:师训科)
(九)规范办学行为
11.充分发挥各学校主体作用,规范办学行为,严格执行课程计划,不组织或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不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不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等,从源头上杜绝教师大规模有偿补课的行为。(责任科室:基教科)
(十)规范教学行为
12.根据《山东省中小学教学基本规范》和《泰安市基础教育教学工作基本规程(试行)》,严格课堂教学管理,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杜绝“上课不讲下课讲”“学校不讲家里讲”“课堂上不讲补习班里讲”等现象。(责任科室:基础教研室、体卫艺教研室)
(十一)健全考核制度
13.根据《泰安市中小学师德建设工作考核办法》,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等的首要内容,对经查实有组织、参与有偿补课行为的,按有关规定实行一票否决。(责任科室:人事科、师训科)
(十二)加强专项督导
14.开展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督导,重点督导各县市区、各中小学校有偿补课自查自纠情况、治理有偿补课制度措施的完善情况等。(责任科室:督导室、有关科室)
(十三)构建治理监督网络
15.委托第三方督导评价学校,建立中小学群众满意度评价制度,把教师职业道德作为中小学办学水平评价的重要内容,定期对有偿补课情况进行监测、公告。(责任科室:督导室)
16.建立健全学校、社区联合治理机制。各校要将所辖学区、联系社区分片包干,落实班子成员担任各片区治理有偿补课联络员,聘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干部、家长代表担任片区“有偿补课监督员”,市教育局定期联系“有偿补课监督员”,了解情况,解决问题。(责任科室:基教科、基础教研室)
17.学校门口悬挂“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标语,设立并公示有偿补课举报电话、举报邮箱,公示致家长的一封信,请家长监督教师有偿补课行为。(责任科室:师训科)
(十四)开展联合执法
18.会同公安、工商、民政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及时发现问题并收集情况,督促相关管理责任单位或责任部门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日常管理和整治。(责任科室:师训科、职成教科、安监科、基教科)
19.加强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对民办培训机构进行摸底排查、专项整治、建规立制、规范管理,对未办理办学许可证的非法民办培训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整顿规范。严禁民办培训机构聘用在职教师。民办培训学校将专兼职教师名单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并在学校醒目位置设立“聘用教师公示栏”,在学校网站公示任课教师基本情况;教育行政部门建立民办培训学校教师信息管理系统,逐步实现网上登记、网上查阅等功能,方便群众网上查阅师资状况和社会监督。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组织指导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定期对民办培训机构开展安全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民办培训机构,责令即期整改;对问题严重、整改不落实的,坚决依法查处。(责任科室:职成教科、安监科、师训科、基教科、人事科、纪委)
20.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及时了解治理情况,对典型案例和信访举报进行调查处理;重点紧盯寒暑假、节假日、双休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核查举报和投诉反映的相关事件;重点查办教师违规有偿补课情节恶劣、严重违纪、败坏师德的行为。(责任科室:师训科、职成教科、基教科、人事科、纪委)
(十五)加大惩处力度
21.坚决查处有偿补课等违反师德的行为。对于违反规定的在职中小学教师,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相应的行政处分。对课上不讲课后讲并收取补课费的,以及恶意惩罚不参与有偿补课学生等行为进行重点查办,实行“零容忍”。对工作落实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单位进行通报,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责任科室:纪委、人事科、基教科、师训科)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4月):制定有偿补课专项治理方案,召开动员大会,统一思想认识,在全社会积极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形成多方协同的工作局面。
(二)集中整治(5月-10月):市、县、校三级联动,开展有偿补课集中整治。各县市区和市直学校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重点紧盯节假日、双休日等时间节点,对所属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开展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
市教育局将组成专项督查组,通过明察暗访、召开座谈会等方式了解各县市区和市直学校有偿补课治理情况。根据群众投诉情况,对违纪违规行为认真查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实行月整治月通报制度。
(三)总结提高(11月):总结专项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及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巩固治理成果,确保实效。
(四)建章立制(12月):针对存在的问题,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注重规范性、创新性、可行性、实效性,形成长效机制。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市教育局成立泰安市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督促、协调等工作。学校是治理有偿补课活动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本区域内在职教师有偿补课问题查办治理工作;市教育局负责市直学校在职教师有偿补课问题查办治理工作,对各县市区治理工作进行督导。
(二)加强宣传,正面引导。广泛宣传发动,积极营造氛围,让广大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了解治理有偿补课的政策规定和措施,充分认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危害,统一思想,形成共识,自发地举报有偿补课行为。
(三)齐抓共管,务求实效。各级各学校要将专项治理行动作为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大督查力度。进一步完善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加强部门协作联动,实现专项治理与长期监管相结合,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泰安市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泰安市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张伟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鞠允平市教育局党委委员、泰安二中党委书记
桑爱民市教育局党委委员、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张传峰市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王传民市教育局副调研员
强光峰市教育局副调研员
成员:丁连厚主持市教育局办公室工作(市基础教研室主任)
赵学利市教育局人事科科长
齐润泉市教育局基教科科长
杜平市教育局职成教科科长
张衍伟主持市教育局师训科工作(市条装办副主任)
王义俭市教育局安监科科长
牛波市教育局纪委副书记
王亮市教育局团委书记
董茂寅市基础教研室书记
葛安乐市体卫艺教研室主任
董德光市条装办主任
赵永民市教育电视台台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鞠允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衍伟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