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先进模范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广大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山东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和班级省级评优管理办法》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学年高中阶段学校学生省级评优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函〔2021〕6号),现就做好2020学年学校学生省市级评优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普通高中学校学生和班级评优分为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集体3项。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价值取向,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在思想和行动上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具备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公民素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心理素质,有较强的社会适应能力和沟通能力,有服务他人、集体和社会的责任感,行为表现获得同学、教师、家长的好评。
3.全面发展,综合素质高。学习态度端正,学习能力突出,学习成绩优秀;勤于思考,善于质疑,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加强体育锻炼,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本学年体质健康测试和艺术素质测评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因病或残疾免于测试的除外);有正确的劳动价值观,尊重、热爱劳动,积极参加日常生活劳动、集体劳动、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
4.普通高中在籍并实际就读的学生。
(二)优秀学生干部:参评优秀学生干部在优秀学生评选条件的基础上,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有较强的集体主义观念和组织工作能力,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有奉献精神,热忱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2.热心社会工作,责任心强,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在所从事的社会工作中表现突出。
3.在学生会、班委会、团组织中担任职务,且累计不少于3个学期。
(三)参评优秀班集体,应具备以下条件:
1.班级具有积极进取、团结互助、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具有勤奋刻苦、奋发向上、勇于创新的优良学风。
2.班级凝聚力强,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
3.在市级及以上比赛活动中荣获荣誉较多的班级,优先评选为优秀班集体。
三、推荐程序
1.组织发动。学校成立学校评选推荐委员会并制定实施方案,发动师生及学生家长积极参与。学校评选推荐委员会由校长担任主要负责人,成员包括分管校领导、中层干部、班主任代表、任课教师代表、学生和家长委员会代表。其中,学生和家长代表分别不少于20%的比例。
2.班级初评。在学校推荐评选委员会领导下,由各班班主任组织实施。成立班级评选小组,成员应包括班主任、2名任课教师、2名学生代表和2名家长代表共7人。评选采取直选方式,符合条件的学生皆可报名参加。参评学生通过现场自我陈述、展示等方式参与班级评选,班级评选小组依据评选条件审核参选人材料,公开评选,当场唱票或通过网络渠道投票并在班级或班级群内公布结果(公示时间:3月8日前),级部审核拟推荐人选上报学校评选推荐委员会。参评班集体根据评选条件准备申报材料,进行校内陈述、展示。
3.学校评议。3月9日,学校推荐评选委员会召开会议(会议纪要须存档至2022年底备查),对班级评选小组提出的人选和参评班级进行审核评议。评选会议程序为审阅材料、讨论、投票和结果统计,统计结果及时公布。学校推荐评选委员会对参评班级材料进行审核赋分(40%),并结合班级年度量化成绩(60%),评出优秀班集体。
4.公示。依据投票结果,在校内(或校园网络)将推荐人选和班集体的基础信息和主要事迹进行公示(时间:10-12日),公示无异议,按照分配限额等额上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公示有异议者经查清事实后,作出继续推荐或撤销推荐资格结论,撤销推荐后空余限额按照投票排名顺延递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成立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 勇
副组长:刘庆良 张万泉 张连刚 赵越 张宪亮(家委会主任)
成 员:陈长征 颜斌 齐国涛 姚光洁 王磊 全体班主任 任课教师代表 学生和家长委员会代表
负责部门:政教处,联系电话:6987870
(二)把握工作标准,严明工作程序和纪律要求。评选过程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各级部、班级要严格按照评优标准和要求开展工作,学校对级部推荐的人选以及评选程序逐级进行严格审核,坚决杜绝不正之风,自觉接受师生和社会监督。对审核不严导致影响学校工作进展的个人,给予全校通报,并视情况约谈有关责任人;对发现并核实有弄虚作假、以权谋私等问题的,将取消相关学生的评优资格,并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强化时间节点,确保工作成效。各班级于3月8日完成推荐,级部于3月9日前完成审核和上报工作;3月10日学校组织推荐,政教处于3月12日前完成平台推荐,15日根据《高中阶段学校学生评优工作推荐程序及报送说明》(附件)将相关材料分别报送至市教育局基教科、职成高教科。
泰安长城中学
2021年2月24日
附件: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和班级省级评优管理办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