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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说明书

[日期:2012-09-27] 来源:政教处 团委  作者: [字体: ]

尊敬的各位家长:您们好!

 根据泰安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将中小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的要求,做好学生参保、续保工作。学生参加居民医疗保险,是党和国家的一项惠民政策,泰安市委、市府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连续三年将其列为为民办的12件实事之一。据统计,2011年市属及以上22所中小学学生参保4.3万人,今年上半年已有569名学生享受住院医疗待遇138万元,累计已有8779人次享受住院医疗待遇1380万元,切实保障了广大参保学生的基本医疗需求,减轻了家庭的经济负担。

今年的主要任务有两项:一是新入学的学生和上年度未参保的学生,要保证参保率达到100%;二是已参保的学生,要确保续保率100%。基本医疗保险是主体,商业保险是补充。在校学生未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不得参加商业保险。

为促进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目标实现,根据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13年度城镇居民参加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泰人社发〔2011201号)等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做好2013年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续保工作通知如下:

()参保范围。学生按规定参加居民医疗保险;其他居民按规定参保。

(二)缴费标准。2013年,中小学生等未成年居民个人缴费标准分别为50。未成年居民中的低保、重残人员为10元。

(三)参保缴费期规定。2013年度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期为2012911130,逾期不再办理。待遇享受时间为2013111231

(四)今年的优势:各级财政对未成年人的补助标准,已由制度实施初期的每人每年60元,提高到现在的240。全市参保居民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乡镇卫生院、一级及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支付比例提高到80%70%60%,最高支付限额统一为12万元。门诊慢性大病病种扩大到17种,门诊医疗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提高到50%。在校学生发生的无责任人意外人身伤害事故,其门诊、急诊费用,统筹基金给予50%的补助,每个医疗年度最高补助由1000元提高到5000元。全残或死亡的,分别由3000元、5000元提高到10000元、15000元。

(五)关于门诊统筹的变化。

1、参保学生与家长商量并实地咨询,就近选择一家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作为本人的门诊统筹定点。长城中学附近的“松园社区卫生服务站”也可以作为门诊统筹定点。联系电话:1385480610318954856300 联系人:周医生

2、凭《社会保障卡》到该医疗机构办理选点登记,当年度不再变更。如需变更,可于每年1月份到该机构办理变更登记,逾期视为当年度不再变更。

3、未办理选点登记及不在选定的医疗机构就诊的不享受门诊统筹补助。

 4、参保学生在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时,须持《社会保障卡》刷卡结算,每次就诊,经治医师要认真审核人、证是否相符,发生的医疗费用即时录入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打印门诊统筹结算单,由参保学生(或监护人)签字。结算时参保学生只需缴纳个人负担的费用(约50%。学生在本人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及支付限额按有关规定支付。

各位家长,居民医疗保险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好事,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早参保早受益。让我们携起手来,为我市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健康持续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谢谢!                 

 

学生姓名       班级      家长签字      

 

泰安长城中学

                                                                                       201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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