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组织参加2015年山东省中小学万名骨干教师培训工程的通知》(泰教师训【2015】43号)要求,我校需推荐一名教师参加心理健康教育骨干教师培训。根据推荐条件和学校工作实际,确定高霞主任参加本次培训。学校教科所根据文件要求认真填报相关参训信息,同时和参训教师共同做好了参训前的准备工作。
山东省中小学万名骨干教师培训工程主要包括中小学骨干教师高级研修、薄弱学科骨干教师培训、幼儿园骨干教师培训。承办机构是北京师范大学、山东师范大学等11所院校(机构)承担培训任务。各培训项目实施时间为2015年9月11日-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