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局要求,定于4月下旬集中审验毕业证,为做好2012级高中毕业生信息审核及毕业证书验印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证书制作要求
毕业证书由教务处负责打印,打印内容要严格按照省教育厅所发信息及要求、完整无误;年级安排班主任负责毕业证书张贴照片和粘贴合格证。
二、验印材料上报
验印时年级需提供以下材料:《2012级高中毕业生毕业证验印信息简明登记表》(见附件),《简明登记表》的学生排列顺序要按照注册高中学籍号顺序排列,毕业证书验印排列顺序要与《简明登记表》顺序一致。
三、审证项目要求
1、塑封证书:不得褶皱,烤糊,塑封不实。
2、照片:要近期、免冠、2寸正面、清晰地用数码相机拍摄的照片,照片一律用蓝底,照片不得污损、翻拍,照片修剪整齐、白边不超1毫米。
3、姓名及其他学籍信息:要与学籍库中信息完全一致,如有不一致不予审验。
4、本次验印工作实行一次性通过,如毕业证出现问题(照片不符合要求,合格证未按照指定区域粘贴等)直接转到下一年办理(在此期间不予单独办理毕业证业务),在办理毕业证期间如出现上述问题,教育局、学校概不负责。
年级根据毕业证验印要求,做好所有办理毕业证学生的通知(尤其不在校的学生)、学生照片要求的告知、验印信息简明登记表的填写、合格证的粘贴等工作,确保稳妥顺利做好今年毕业证的验印工作。
教务处
201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