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凡我校教职工学龄前子女入幼儿园的,可凭交款发票领取政府财政补贴。本次统计范围为3—6岁的幼儿。有符合条件的教职工,请于10月20日前到工会组长处报名。具体事宜可咨询学校财务科。
校工会
201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