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各有关高等院校科研处:
为了加强课题中期管理,保障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研究的顺利开展,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对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凡在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立项的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已结题的课题和2013年度的立项课题除外),都应接受此次检查。
2.此次检查以各课题组自查和各市规划办普查为主,各课题组应将课题的开题、组织建设、经费使用、研究档案建设、研究进展等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各市规划办,各市规划办应将本市课题研究情况汇总后向省规划办作书面报告。
3.各课题组、各市规划办应认真对待本次检查,对检查中出现的问题,省规划办将严格按照《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有关课题作出限期整改、不予结题以及撤销课题的处理。
4.进行中期检查的时间为
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七日
请各县市区、市直学校根据通知要求,组织省、市立项规划课题开展中期检查,并将各课题研究情况书面报告、本县市区课题研究情况书面报告于5月15日前报市规划办。
泰安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
2014.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