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形成创新激励机制,鼓励广大教职工立足岗位,大胆探索、勇于创新、争创一流业绩,促进幸福学校建设,有效推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经学校研究,决定设立年度创新成果奖,现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积极引导广大教职工牢固树立岗位意识、创新意识和数一数二意识,以改革的精神和科学的态度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探索新经验,为“提供适合学生的教育,创办学生喜欢的学校”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推动学校教育教学等各项工作再上新水平。
二、评选原则
1、方向性。符合教育教学规律,符合素质教育要求和新课程改革精神,符合《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和《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55号)要求,符合我市幸福教育推进工程和“提供适合学生的教育,创办学生喜欢的学校”办学理念的要求。
2、创新性。能够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幸福教育理念和改革创新精神,能够适应新形势,解决新问题,有较强的创造性和先进性,所采取的措施、方法及形成经验具有鲜明的特色和创新性,在学校工作中属于首创或创新意义大。
3、实践性。参评项目必须是在教育教学实践中或在推动学校工作中创造出来的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新经验,在本领域实施时间较长,并取得明显成效(理论研讨式文章不在参评之列)。
4、推广性。对推进该领域工作具有参考、借鉴价值和积极引领作用,在较大范围内得到认可,所获得的经验和效果曾受到学校或上级有关部门的肯定、表扬与推介。
三、评选范围和条件
凡是当年度(1月1日—12月31日)工作中产生的创新性成果均可参加评选,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1、教育教学类: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开展的教育教学改革与探索,且经验成熟,成效显著。
2、课程建设类:以国家课程方案为指导,创造性地进行课程整合或开发校本课程,在使用过程中对提高教师业务水平和专业素养,对提高学生学业成绩或多样化发展发挥了较大作用。
3、课题研究类:以课题研究为抓手,不断探寻教育教学规律和提高教学能力,做到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成效突出,并已结题。
4、管理服务类:在学校、部门或班级管理中,所采取的做法,工作成效显著,对学校发展产生积极影响或赢得良好的社会评价。
四、奖项设置
创新成果奖每年评选一次,奖项分集体奖和个人奖,设特等奖2项,一等奖10项,二等奖20项,鼓励奖若干项。
五、评选程序
1、申报。各申报集体及个人要认真填写《泰安长城中学创新成果奖申报表》(见附件),并围绕创新项目的主要做法、特色亮点和实施效果形成2000字左右经验总结材料一份及相关印证资料(如项目实施方案、宣传推介资料、获奖证书等)。属集体成果的,以集体名义申报或联合申报,并注明执笔人,确定好参与人的位次;属联合申报的,项目牵头人要与其他参与者沟通,确立好成果申报人;属个人成果的,以个人名义申报;属同一内容的,仅限报集体或个人奖一项。
2、初审。由各部门或年级成立创新成果初审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创新成果评选基本条件的进行初评和推荐,并于2月底前报学校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3、复审。学校成立创新成果奖复审委员会并召开评审会,相关部门或年级负责人要介绍进入复审的创新项目的内容、特点和成效。评委根据情况介绍,综合考评申报项目的创新亮点、实际效果和推广价值,进行投票表决。经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表彰项目及数额。
4、公示。根据复审结果,通过校园网网站、公示栏等方式,对拟表彰的创新项目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
5、表彰。被评为创新成果奖的集体和个人,学校颁发证书,并按照等次,分别给予相应的物资奖励。
六、几点要求
1、各部门、年级要广泛动员,踊跃参与,努力上报质量高,学术性、创新性、指导性、应用性和推广性强的工作成果,发挥好评选活动对幸福学校创建及学校可持续发展的推动作用。
2、评选采取自下而上逐级评审推荐的方式。各部门、年级、学科组要本着择优、公开、公正的原则,认真审核把关,确保将优秀成果推荐出来。
3、成果必须是原创成果,对评选活动中弄虚作假、不按规定执行的,将取消参评资格,三年内不得申报。
附:《泰安长城中学创新成果奖申报表》
泰安长城中学
二〇一四年一月十四日
泰安长城中学创新成果奖申报表
申报成果类别: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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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人或集体(执笔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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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参与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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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报 内 容 简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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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报 内 容 简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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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效 证明 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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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理由(部门或年级完成,200字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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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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