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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补充说明

[日期:2014-01-14] 来源:政教处  作者: [字体: ]

【关于门诊统筹】

一、待遇享受时间

城镇居民(在校学生)在缴费期间及时足额缴费的,从次年11日起享受门诊统筹医疗待遇。逾期不缴的,从次年11日起停止享受门诊统筹待遇;足额补缴欠费的下月起恢复门诊统筹待遇,恢复待遇前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二、待遇支付标准

缴费享受居民门诊统筹待遇的学生,在签约的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符合统筹支付范围的门诊费用,每次超过10元以上部分,统筹基金按50%的比例支付,一个医疗年度内实际支付限额为500元。

三、签约方式

    参保人员可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公布的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中就近自主选择一家作为本人的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                                            (一)单位集中签约,是由各参保单位集中采集本单位参保人员信息,包括姓名、性别、社会保障号码、手机号码、选定定点医疗机构编码、名称等汇总成电子表格,通过电子邮箱或拷盘并书面报至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导入医疗保险系统的签约方式。

(二)个人直接签约,是对个别无法按时完成单位集中签约的参保人员,携带本人社会保障卡(暂无社会保障卡的,可以持身份证)直接去选定的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办理手续的签约方式。

四、签约变更时间

参保人员选择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一定一年,原则上不得变更。到期如需变更,参保居民、参保职工可分别于次年1月份、4月份到新选定的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变更签约手续。如不办理变更手续,则原定点约定自动延续生效。如签约定点出现变化,则参保人员需重新选择定点。

五、不享受待遇情形

以下情形不符合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1、在签约定点以外门诊就医的;

2、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3、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4、由第三方负担的;

5、门诊慢性大病待遇的参保人员不再享受治疗相应病中的门诊统筹待遇;参保人员在住院期间不重复享受门诊统筹待遇;

6、不符合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

 

请各位参保同学注意:

1、医疗服务社区要根据自己情况,选择自己就医方便的社区门诊(现在学校附近最近门诊:出校门向东,到松园社区门诊;或者家庭所在地就近定点)选定社区门诊后就只能在所选社区门诊就医,去其他社区不再享受门诊统筹待遇。

2、就医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或者医疗保障卡即可。

【住院就医须知】

一、如何办理住院手续和选择医院

    住院时只需出示本人的社会保障卡(暂无社会保障卡的,可持身份证)即可办理医保住院手续。住院押金原则上先交起付线以下的费用,出院时多退少补。参保人员因发生意外伤害住院治疗,其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市医疗保险处组织调查取证后,确定是否纳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二、住院结算程序

   参保人员出院时,凭住院押金单据到医院医保科室办理结算业务,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部分,医院出具住院费用统筹结算单,报销凭证由定点医院留存后报送市医疗保险处进行结算。

泰安长城中学政教处

2014113日星期一

附:泰安长城中学2014年度城镇居民(学生)定点统计表

班级:                      班主任签名: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定点门诊1

定点门诊2

 

 

 

 

 

 

 

 

 

 

 

 

 

 

 

注:1、定点学校附近“松园社区诊所”的在“1”中划“√”;定其它门诊的请在“2”下写清“门诊名称”,自己带身份证前去定点。

2、各班务必于117日(周五)将电子表和纸质材料交桑娟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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