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研室(教科研中心),市直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师成长,培养造就一支思想作风过硬,业务素质精湛的骨干教师队伍,大力推进幸福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评选泰安市第五批学科带头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和名额
1、参评范围。泰安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现在职在岗任课教师、教研员。
2、评选名额。共评选200名,按1:1.2进行名额分配(240名)见附表一。
二、评选条件
1、获得泰安市教学能手。
2、教学质量优异,在教学岗位上连续工作6年以上,现仍在教学一线。
3、教科研成果显著,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在市以上开设过公开课,获得过市级优质课一等奖,在市级以上学术刊物上独立发表过有较高价值的教学论文。
4、获得过以下奖励之一:县级以上政府表彰的综合荣誉(劳动模范、优秀教师、文明教师等);市级以上部门表彰的业务荣誉(教学先进个人等);市级以上骨干教师等。
5、教研人员须从事教研工作五年以上,具有中小学高级职称。
三、评选办法和要求
1、参评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学校、幼儿园评选推荐并公示,再由县市区教研室按推选名额择优向市推荐。各单位务于11月30日前,将《泰安市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推荐表》、《泰安市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推荐汇总表》,近5年以来相关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原件经审核后报送时退回),报泰安市基础教研室办公室。
2、参评人选必须通过学校、乡镇、县市区层层遴选,择优推荐,对于简化程序推荐出来的选手,一经查实,取消评选资格。
3、县市区推荐人选时,要考虑学科的均衡性,尽可能不出现空白学科。
泰安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室
2013年12月25日
泰安市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推荐表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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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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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教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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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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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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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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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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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教 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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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初始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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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 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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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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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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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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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 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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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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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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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育 教 学 成 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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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 奖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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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推荐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县市区教研室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市评委会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