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区、岱岳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为全面做好迎接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验收工作,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泰政办发〔2011〕54号)、《泰安市迎接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工作细则安排表的通知》(泰语委字〔2013〕2号)要求,6月底至7月初,市政府督查室将联合有关部门组成督查组,对城区有关单位语言文字迎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题督查。
一、督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本次督查从迎评工作所涉及的市属机关单位、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学校四类单位以及区属选取相关单位分别进行。督查采取听取工作情况汇报、查阅档案资料、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督查内容
(一)机关单位、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和学校的督查内容。
1、综合管理情况。主要包括组织领导、出台文件、制度建设、宣传工作等情况;
2、普及普通话情况。主要包括相关制度要求、计划措施、培训测试等情况;
3、社会用字管理情况。主要包括用字制度、整改措施和用字规范等情况;
4、档案整理情况。主要查看本次迎评工作档案是否按评估三级指标分门别类,规范工整;档案资料是否规范、完善和齐全。
(二)泰山区、岱岳区督查内容。
1、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工作情况。根据《评估实测表》所列内容,重点督查综合管理,主要查看整个区面上的工作情况,如组织领导、工作机构、管理措施、法制建设、宣传工作等;
2、文件落实情况。重点督查《关于做好迎接国家语言文字工作二类城市评估宣传工作的通知》(泰语委字〔2013〕3号)和《关于印发泰山区、岱岳区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街和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泰语委字〔2013〕6号)文件落实情况,督查情况及反馈意见填写在“综合管理”创设宣传环境栏目中;
3、随机抽查。从区属机关单位、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学校四类领域随机抽查单位进行督查。
三、督查要求
(一)各有关部门、单位接到通知后,要严格按照《山东省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实施细则》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自评自查,整理好相关资料,强化组织领导,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采取得力措施,确保整改全面到位。
(二)请各有关单位明确1名联系人,于5月30日前将联系人的姓名、单位、职务和联系电话报市教育局师训科(联系人:李永梅、卢毅,联系电话:6995096,邮箱:taianyuban@163.com);同时,各单位有关语言文字工作的文件通知、规章制度、特色活动等文字、图片或音像资料,复制一套交督查组带回,电子版发送至市语委办邮箱。
(三)督查结果及时报送市政府领导,并以《政务督查通报》的形式进行通报,同时将各单位的督查结果纳入政务督查工作考核评分。
附件: 迎评工作涉及单位名单
2013年5月24日
附件
迎评工作涉及单位名单
一、市语委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单位
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卫生局、市旅游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司法局、市民宗局、市工商局、市邮政局、泰安日报社、泰安市广播电视台。
二、有关公共服务行业
1、商业:泰安银座商场、中百大楼集团公司,由市商务局负责协调督促落实。
2、交通:泰安交运集团、市公交公司、泰安高铁,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督促落实。
3、银行:市建行、市农行、市中行、市工行、市商业银行,由市金融办负责协调督促落实。
4、卫生: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安市中医医院,由市卫生局负责协调督促落实。
5、通信:泰安移动通信公司、泰安联通通信公司、泰安电信通信公司,由市经信委负责协调督促落实。
6、其他:泰安市图书馆、泰安市影剧院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督促落实,泰安市各大公园由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负责督促落实。
三、学校
泰安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泰安一中、泰安二中、泰山中学、长城中学、泰安实验学校、学院附中、师范附属学校、盲童学校、外国语幼儿园、科大幼儿园,由市教育局负责协调督促落实。
四、泰山区、岱岳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