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部处室,各工会小组:
为提高我校教职工的健身意识,鼓励教职工在课间及课余时间积极锻炼身体,培养教职工自觉健身的良好习惯,建设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根据学校要求,现将关于积极倡导在教职工中开展“我运动,我快乐,我健康”课间体育健身活动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校坚持从教职工利益出发,积极引导组织广大教职工自觉锻炼、学会锻炼、坚持锻炼,全员锻炼,增强学校凝聚力,为构建和谐校园做出贡献。
二.学校积极提倡和鼓励教师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利用课间和课余时间参加健身活动(一般安排在课间操、早晨和课外活动时间);在逸夫楼设置教工活动室并定时向教职工开放;适当配发部分教职工健身器材。
三.各处室级部要充分认识教职工健身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教职工健身作为事关教职工身心健康的大事、实事来抓,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参与健身,并认真发动和组织好本单位教职工课间健身活动。
四.学校教职工要树立“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工作五十年,幸福生活一辈子”的理念,“我运动,我快乐,我健康”,每位教职工应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选择一项或几项自己喜欢的运动方式,利用课间和课余时间进行健身锻炼。提倡男教职工跟跑课间操,女教职工课外活动跳集体健身舞。
五.校工会将根据活动开展情况适时组织诸如集体健身舞、乒乓球羽毛球集体对抗赛等教职工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的体育健身活动和比赛,提高教职工的身体素质,推动教职工“我运动,我快乐,我健康”课间体育健身活动的开展。
六.学校艺体处要为教职工“我运动,我快乐,我健康”课间体育健身活动的开展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帮助,要根据各级部处室的要求,安排好有关教师对教职工集体健身项目做好辅导。
七.教职工健身活动是一个系统工程,各级部处室要发挥自身优势,精心策划,因地制宜,鼓励教职工长期健身,并逐步养成良好的锻炼习惯,以此推动活动坚持不懈地开展下去,提高本单位教职工的健康水平。
校工会
艺体处
2012.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