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学校,市直以上驻泰单位幼儿园:
根据《关于开展第六批泰安市教学能手评选活动的通知》泰教办发[[2011]7号文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市直开展教学能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市直中学、小学和市直以上驻泰单位幼儿园现任专职教师(含一直兼课的学校管理人员,但总数不得超过推荐名额的10%,学校管理人员兼课每周不少于4节)。曾获得过市级以上教学能手的教师不再参评,可申请参加省级评选,综合得分高于本届选手者予以推荐参评。
二、评选条件
(一)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与时俱进,开拓进取,团结协作,认真实施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有良好的师德,注重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关爱学生。
(二)到2011年7月底具有实际任教5年以上(含5年)的实践经验;学历达标。
(三)教育教学研究成果明显,有市直以上优质课一等奖(市教研部门观摩课);有市直以上教研部门论文一等奖或市以上教育教学类报刊发表的教学论文;有教学研究或课程改革课题并通过鉴定;有开发的较高质量的校本课程资源(需具备其中的两项)。
(四)教学成绩突出(主要看近5年来的成绩)。曾获市直以上教学工作先进个人。
(五)获得过一下荣誉之一: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教坛英才、教学新秀、优秀班主任、课改先进个人、市级以上骨干教师。
(六)市级以上教学示范学校、学科基地的负责人,参加市教辅资料编写者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推荐:
1、师德表现不良者;
2、教学上有严重失误,造成不良影响者;
3、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查处的;
4、擅自举办以中小学生为对象的有偿教学活动,或近几年向学生推销各种教辅资料谋利者。
三、候选人名额的分配
(一)市直教学能手学段及学科
高中: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初中: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综合实践;小学:语文、数学、英语、品德与生活(社会)、科学、综合实践、信息技术;幼教。
(二)候选人名额分配(见附表)
四、评选程序办法
(一)个人申报、自下而上、逐级评选,不得采取指定的方式。必须在本校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二)本次评选坚持考核平时德能勤绩与直接听课相结合、汇报教学教研成绩与考查教学基本功相结合、听取个人汇报与调查了解相结合的原则,对参评教师进行综合评价。评分办法:现场听课评分占50%,平时的德、能、勤、绩考核评分占50%。
参评的候选人及其所在单位要认真填报《泰安市市直教学能手评选申报表》,并附上有关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参评教师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凡材料有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评选资格。
五、上报材料及要求
参评教师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泰安市市直教学能手申报表》一式2份。
(二)能够体现本人教学、教研能力和水平的论文、论著和获奖证书(同类证书只交一件)。
(三)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
(四)本人述职报告。
(五)近5年年度考核表。
各有关单位上报材料的同时,还必须报送市直教学能手推荐工作报告。
六、奖励办法
评选出的市直教学能手,由市基础教研室授予“泰安市市直教学能手”称号,颁发证书,并通报表彰。
七、时间安排
1、全部评选工作于
2、
附件:
1.泰安市直教学能手候选人名额分配表
2.泰安市市直教学能手申报表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
泰安市市直教学能手候选人名额分配表
|
高中 |
初中 |
小学 |
一中 |
12 |
|
|
二中 |
12 |
|
|
泰山中学 |
10 |
|
|
长城中学 |
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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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中学 |
6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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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校 |
5 |
3 |
3 |
学院附中 |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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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文中学 |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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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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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10 |
泰师附校 |
|
|
10 |
注:
1.一个学科最多限报2人,要照顾到学科平衡。
2.各幼儿园限报1人。
附件二
泰安市市直教学能手评选申报表
类别: 学科: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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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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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和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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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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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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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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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教学 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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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 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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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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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事迹:(包括政治思想表现、教学能力,近5年教学成绩、教研成果) | |||||||
学校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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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评委会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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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类别”包括中学、小学、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