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先进、宏扬正气,充分肯定同学们在本学期学习生活中取得的成绩,推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进程,进一步落实德育评价激励机制,特开展期末学生评优评先活动。现将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三好学生:按本班人数的1/5评优,要求品学兼优,学习成绩良好以上。
2、优秀班干部:每班2个,要求工作认真,品德优秀。
3、优秀团员:每班按在编团员总数的1/7评比,要求品德优秀、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4、优秀学生会干部:全校共8名,由学生会成员选出。
5、优秀国旗班成员:6人,由政教处直接选出.
6、优秀团支部:每个级部1个。
7、优秀班集体:每个级部3个。优秀班集体的评选依据为:日常检查(包括政教处与级部检查)。
注:1、各级部、各班级所分名额不得突破。
2、在本学期受过处分的学生无评优资格。
3、评优结果于放假前由级部收齐后交政教处,过期不交视为弃权。
泰安长城中学政教处
201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