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
关于印发2011年中小学办学行为
督导评估计分办法的通知
鲁教基字〔2010〕14号
各市教育局: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2011年教育工作综合督导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10]69号)精神,规范办学行为是2011年对市级政府教育工作综合督导的重要内容。为确保教育督导工作的实效性和针对性,我厅制定了中小学办学行为督导评估计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对中小学办学行为的督导检查由我厅组织专门督查人员不定期进行,集中督导期间不再组织对办学行为的检查。督查期限内督查每市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2个县(市、区),督查学校至少包括1所小学、1所初中、2所高中。督查的时间包括学校正常上课时间、双休日和假期。
二、全省中小学课程实施水平评估结果及中小学办学行为的随机督导、随机检查结果和违规办学行为曝光台情况将作为年度综合督导评估计分依据。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日
2011年中小学办学行为督导评估计分办法
督查指标 |
督查要点及要求 |
分值 |
计分办法 |
课程实施 (80分) |
普通高中能够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山东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及教学指导意见(试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山东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设置指导意见》开设课程和教学。 |
80分 |
全市得分=课程实施水平评估得分+各市教育局对辖区学校课程实施水平的初评可信度得分+因课程实施存在问题受到处理的学校数得分。 ①中小学课程实施水平评估结果(50分)。按照中小学课程实施水平评估的辖区学校合格率,从高到低对全省17市降序排列,1-5名计50分,6-12名计40分,13-17名计30分。 ②各市教育局对辖区学校课程实施水平的初评可信度(15分)。各市每有1所学校课程实施水平的初评情况与省抽查复评情况不相符合扣5分,扣完为止。 ③因课程实施存在问题受到处理的学校数(15分)。每有1所学校因课程实施存在问题受到处理的扣5分,扣完为止。 |
办学 常规 (60分) |
1.作息时间及假期安排。义务教育阶段走读生早上到校时间不早于7∶30,高中不早于7∶00,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早上上课时间不早于8∶00,高中不早于7∶30。寄宿制学校学生晚自习结束时间,初中不晚于21点,高中不晚于22点,寄宿生早上统一起床时间,初中不早于7∶00,高中不早于6∶30。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全省中小学寒暑假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规定安排寒暑假和其他节假日,不利用假期组织学生到校上课或补课。 |
6分 |
辖区内学校作息时间及寒暑假和其他节假日安排符合规定,不在假期组织学生到校上课或补课,计6分。随机督导每发现1所学校违反1项规定扣3分,随机检查每发现1所学校违反1项规定扣2分,扣完为止。 |
办学 常规 (60分) |
2.课程设置及自习安排。学校均能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和我省的实施意见,按照规定的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开展教学活动,无随意增减课时现象。坚持把时间还给学生,学生自习时间不分配到学科,不占用学生自习时间上课或补课。 |
8分 |
①辖区内学校均能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和我省的实施意见,按照规定的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开展教学活动,无随意增减课时现象,计6分。随机督导每发现1所学校违反规定扣3分,随机检查每发现1所学校违反规定扣2分,扣完为止。 ②坚持把时间还给学生,学生自习时间不分配到学科,不占用学生自习时间上课或补课,计2分。每发现1所学校违反规定扣完2分为止。 |
3.高中分科。普通高中按学生发展方向进行分班不早于第二学年末。 |
6分 |
普通高中按学生发展方向进行分班不早于第二学年末,计6分。随机督导每发现1所学校违反规定扣3分,随机检查每发现1所学校违反规定扣2分,扣完为止。 | |
4.中招改革。落实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实施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制度和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制度,高中招生计划按规定比例分配到了初中学校。普通高中严格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做好招生工作。 |
6分 |
实施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制度和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制度,普通高中招生计划60%分配到了初中学校,普通高中不存在乱拉生源行为,计6分。随机督导每发现1所学校违反1项规定扣3分,随机检查每发现1所学校违反1项规定扣2分,扣完为止。 | |
5.复读班管理。认真执行关于公办普通高中不举办复读班的规定,辖区内国办普通高中没有举办复读班或接收往届生插班复读。 |
6分 |
辖区内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没有举办复读班或招收往届生插班复读,计6分。随机督导每发现1所公办普通高中违反规定扣3分,随机检查每发现1所公办普通高中违反规定扣2分,扣完为止。 | |
6.教辅资料。严格执行教辅资料管理的有关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中小学校不组织征订教辅资料。 |
6分 |
严格执行教辅资料管理的有关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组织征订教辅资料,计6分。随机督导每发现1所学校有组织征订教辅资料行为扣3分,随机检查每发现1所学校有组织征订教辅资料行为扣2分,扣完为止。 | |
办学 常规 (60分) |
7.教学评价。建立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有利于促进教师职业道德和专业水平提高的科学的评价体系,考试管理规范,不把考试成绩作为学校、教师考核的主要依据,不依据考试成绩排名次,不公布学校考试成绩、升学率。 |
6分 |
辖区内各级中小学校考试符合规定,不统计、公布和宣传升学率,不以升学率及考试成绩排名次、奖惩,不炒作高考、中考状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无群体舞弊现象,计6分。随机督导每发现1处违规扣3分,随机检查每发现1处违规扣2分,扣完为止。 |
8.教师管理。学校不组织教师以任何名义在双休日和晚自习期间坐班。学校能够加强监管,确保不出现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习。 |
6分 |
学校不组织教师以任何名义在双休日和晚自习期间坐班,学校能够加强监管,确保不出现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习,计6分。随机督导每发现1处违规扣3分,随机检查每发现1处违规扣2分,扣完为止。 | |
9.各市对违规办学行为曝光台的响应程度和重复举报曝光情况。 |
10分 |
凡对违规办学行为曝光台的曝光信息查处不力致重复举报曝光者每次扣5分,扣完为止。 | |
*随机检查时,凡违规办学行为被我厅通报批评的每次扣5分,被黄牌警告的每次扣10分,被撤销省规范化学校称号的一次性扣20分,扣完随机检查的20分为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