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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期末对教学干部听课情况检查公示的通知

[日期:2016-12-27] 来源:  作者: [字体: ]

各教学处室、年级、教研组、备课组:

为进一步推进课堂管理,强化听课工作,根据学校听课制度要求,决定对本学期教学干部听课情况进行检查公示,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公示对象

1、教学副校长;

2、各教学处室主任、副主任;

3、年级主任、教学副主任;

4、教研组长;

5、备课组长。

二、检查内容

听课节数、听课记录

三、检查方式

1、自查

元月12日前据实填写《听课情况自查表》(由教务处印制,内容包括听课时间、被听课人、教学课题等)上交教务处。

2、校查

元月16日前教务处组成听课检查小组,检查听课记录,核实《听课情况自查表》,(教务处等处室主任听课情况由分管校长检查)。

3、统计

元月16日按上述人员层次对听课情况进行统计。

四、公示时间

下学期开学前,按不同层次分类对听课情况进行书面公示。

五、注意事项

1、实事求是,杜绝弄虚作假。

2、检查要认真、秉公记录。

泰安长城中学

2016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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